亲历我国飞船与航天飞机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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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则我国重复使用航天运载器的亚轨道飞行试验成功的消息在朋友圈刷屏。去年由一𠆤非航夭的国营企业同样在酒泉低调地发了一个重复使用运载器并入轨发了两个小卫星后成功返回。这两则消息让我回忆起35年前的一场争论。
黄志澄:亲历我国飞船与航天飞机之争
本文完成于2003年6月11 日
1987年到1992年,我全力投入了我国发展载人航天的论证工作。具体任务就是负责主持起草专家委员会综合论证报告、向中央的汇报稿以及921工程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因此,我有机会亲历了飞船与航天飞机之争的全过程。
首先,专家委员会决定把发展载人空间站系统作为发展载人航天的目标。虽然这个目标后来也引发了争议,但当时确实是一种共识。要建设空间站,当然首先要决定采用何种运输人员和物资的交通工具,也就是天地往返运输系统。
“863—204”专家组在1987年4月,以招标方式选择了有技术优势的单位,按要求各自论证自己的方案。经过初评后,选取了五种方案进行深入论证和对比分析。这些方案分别是飞船、不带主动力的小型航天飞机、带主动力的航天飞机、两级火箭飞机和空天飞机。虽然当年提出的各种方案,距今已有26年之久,但今天重读它们,仍然会对科技人员在这次论证工作中的远见和才智,油生敬意。
“863—204”专家组于1988年7月20日至31日,在哈尔滨召开了评议会。专家们的主导意见是:空天飞机和火箭飞机虽然是未来天地往返运输系统可能的发展方向,但我国目前还不具备相应的技术基础和投资力度,尚不宜作为21世纪初的跟踪目标;带主动力的航天飞机要解决火箭发动机的重复使用问题,难度比较大;可供进一步研究比较的是多用途飞船方案和不带主动力的小型航天飞机方案。
会上似乎赞成小型航天飞机的专家要多些,但航天部门的大多数专家支持飞船方案,专家组统计专家在评审表上的打分,两个方案的得分也非常接近。
会后我受专家委员会首席科学家的委托,在北京召开了一系列的两个方案对比分析会。1989年5月,专家委员会最终确定了“投资较小,风险较小,把握较大”的飞船方案,即利用我国现有的长征2E运载火箭发射一次性使用的载人飞船,作为突破我国载人航天的第一步。
“863—204”专家组于1989年7月完成了综合报告。报告提出了天地往返运输系统由初级到高级两步走的途径:第—步,充分利用我国返回式卫星回收的技术,以较少的经费和较短的周期研制出初期的天地往返运输系统—多用途飞船;第二步,研制先进而经济的天地往返运输系统—两级水平起降的空天飞机,以适应未来空间站大系统发展的需要。
我随专家委员会调研了我国数十家航空航天科研单位,发现我国的航空和航天科研单位,不同于西方国家航空和航天技术已经融合的公司,它们的技术优势和文化各不相同。虽然从1988年起成立了航空航天部,但上述状况变化不大。1987年我随顾诵芬院士出席了法国的“赫尔墨”小型航天飞机的方案研讨论会,深感我国若要研制航天飞机,必须综合我国航空和航天单位的优势。
回国以后,我就积极向钱振业组长建议,邀请成都飞机设计所对“赫尔墨斯”,进行详细的综合分析。后来,我和位于晓坝的理论研究室也参加了这项工作。通过分析,认识到从飞船到先进天地往返运输系统之间,还必须发展用运载火箭发射的有翼轨道器,其理由是,两级空天飞机的上面级的研制,必须基于有翼轨道器的技术,而跳过这一步直接研制空天飞机,技术风险太大。同时,有翼轨道器比飞船有较大轨道机动能力和较大再入横向机动距离,因此具有较大军用价值。
上述建议后来得到了专家委员会和有关部门的认可。应该说明,现今美国发展的无人军用小型航天飞机X-37B,和当时提出的小型航天飞机方案,十分相似。
今天看来,我国的载人航天以飞船起步的决策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当时航空部门正集中力量突破自制研发各类飞机的关键技术,不大可能有较多力量投入航天飞机的研发。在短期内要将航空和航天技术结合起来,困难也很大。在论证期间,我国经历了那场风波,这必将强化载人飞船在提高国家威望和民族凝聚力方面的使命。因此,关于以飞船起步的决策,就不可能是单纯的技术决策,而具有鲜明的时代背景。
本文转载自“微博”,原标题《亲历我国飞船与航天飞机之争》,文 | 黄志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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