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的麻烦又来了……
导读:再遭集体诉讼!阿里能否走出阴霾?
作者:金卫 | 文章来源:德林社
蚂蚁集团暂缓上市的风波未了,大洋彼岸,阿里巴巴又遭美投资者集体诉讼。
有报道称,阿里巴巴美股投资者上周五(13日)入禀纽约法院,指控公司及其高层在蚂蚁集团IPO过程中,作出重大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目前,有中国方面的律师团队加入到对阿里巴巴的集体诉讼中,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对外征集阿里投资者,主要是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1月3日期间买入或取得阿里股票或期权等证券受到较大投资损失的投资者。据他介绍,目前有十几位中国投资者联系了律师。
这不是阿里巴巴第一次面临集体诉讼,上一次阿里遭遇集体诉讼,是投资者指控阿里上市时未披露上市前已遭工商总局警告的事宜,最终以阿里支付2.5亿美元达成集体诉讼和解。
这一次,阿里遭受的指控则是与蚂蚁集团有关,蚂蚁集团在上市前两天突然按下暂停键,背后的原因较为复杂,投资者的指控是否成立尚不得而知。
但阿里的麻烦不仅于此,蚂蚁集团上市暂停之际,央行银保监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蚂蚁集团的小贷业务带来直接冲击。此外,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市场猜测针对的是以阿里为代表的平台经济的垄断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问题。
反垄断指南发布后,互联网巨头的股价集体重挫,跌幅普遍在10%以上,不过,随后京东拼多多的股价均企稳出现大幅反弹,而阿里不仅没有止跌反弹,反而阴跌不止,股价创近期新低。
蚂蚁集团风波未了、投资者的集体诉讼来袭,阿里巴巴麻烦不断,面对市值的不断缩水,阿里能否走出阴霾?
蚂蚁暂停上市的风波
蚂蚁集团作为全球最大规模的IPO,于今年7月启动,历经三个多月,10月21日,证监会官方同意蚂蚁集团科创板IPO注册。原本,蚂蚁集团定于11月5日上市,且A股、H股均已经完成申购。
但在关键时间点按下暂停键,11月2日,蚂蚁集团实控人马云等被四部委约谈,11月3日晚,上交所发布关于暂缓蚂蚁集团科创板上市的决定,其后港交所作出暂停H股上市的决定。
上交所作出决定的原因是:由于蚂蚁集团实控人及董事长、总经理被监管约谈,以及金融科技监管环境发生变化等重大事项,可能导致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
受此消息影响,阿里巴巴股价快速跳水,当天大跌8.1%,跌破300美元/股。
自今年10月以来,蚂蚁集团上市的步伐加快,阿里巴巴美股的股价水涨船高,7月1日,阿里美股由214元启动,到10月27日,阿里股价最高涨至319美元/股,三个多月来涨幅达到50%。由于阿里巴巴持有蚂蚁集团32.6%的股权,如果蚂蚁集团上市成功,阿里巴巴也能收获蚂蚁集团的股权溢价。
但是,随着蚂蚁集团上市叫停,319美元已成为阿里巴巴美股阶段性高点,而且受到投资者的质疑。
在马云被约谈当晚,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下发《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网络小贷的准入条件、资金来源、杠杆率等。
而蚂蚁集团的主营业务正是依赖花呗、借呗这类的网络小贷业务,形成了其主要的营收,网贷新规无疑给蚂蚁集团跨省经营、贷款金额带来直接限制,且产生了巨大的资本金缺口,对其盈利带来影响。
另外,今年10月,央行连续发布《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将监管金融控股公司、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新增纳入监管职责。由于监管环境的巨大变化,这对蚂蚁集团带来直接冲击,估值不可避免受到影响。
据郝俊波律师事务所披露,起诉阿里巴巴的投资者认为阿里巴巴存在以下问题:
1、蚂蚁集团不满足上市要求或就某些重大事项未进行充分披露;
2、即将到来的金融科技监管环境的重大变化将严重冲击蚂蚁集团的业务;
3、蚂蚁集团的上市可能会被推迟;
4、阿里关于其业务和运营状况及发展前景的陈述存在严重误导,缺乏事实依据,当事实真相暴露时,其股价下跌令投资者受损。
目前,阿里巴巴方面暂未对此进行回应。阿里巴巴是否隐瞒了蚂蚁运营环境重大改变的事实,尚存争议,因为毕竟监管政策的改变不是阿里巴巴所能控制。
由于美股对投资者起诉的条件相对宽松、门槛较低,也是案件能受理的主要原因。据估计,本次的集体诉讼涉及数以十万名投资者。
郝俊波称:“美股的诉讼成本比较低,投资者不支付费用律师也可以去起诉,如果最终能获赔,那么其中既有投资者的损失赔偿也有律师费,所以在美国存在大量集体诉讼。”
事实上,这并非阿里巴巴首度遇上集体诉讼,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发表的白皮书,列出了阿里巴巴存在的一些问题,如销售侵权商品、不合格商品和假冒伪劣产品等。随后淘宝官微发布长微博,炮轰原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司长违规,吹黑哨。
此后,美国投资者认为,阿里在2014年上市时未有披露上市前已遭工商总局警告的事宜,牵起美国股东集体诉讼,这份《白皮书》则是美股投资者起诉的重要证据,该集体诉讼的案件最终在2019年达成和解,美国法官批准阿里支付2.5亿美元(约19.5亿港元)以达成集体诉讼和解。
“反垄断”致市值大幅缩水
对于阿里巴巴而言,近期的麻烦不止于此。
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剑指互联网巨头的渠道垄断和跨市场操纵等行为,内容涉及社会广受批评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搭售”的界定等,也对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予以营业额和VIE的特别考量,实现了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相关法律规范的新突破。
目前,互联网巨头依据大数据、搜索、算法等技术,建立了高高在上的护城河,形成了一个个的垄断帝国,同时依据不断的投资、扩张,将触角伸向13亿中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寡头形成后,巨头们成为龙头,拥有制定标准,规则的权力,甚至可以胁迫消费者接受一些非必须的服务等。
在反垄断指南发布之际,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京东、美团、阿里巴巴、字节跳动、滴滴、快手、拼多多等20多家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参会。该会议亦明确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强化自我约束。
反垄断指南出台后,互联网企业的股价出现大跌,跌幅普遍在10%以上,11月10日,阿里巴巴港股跌5.1%,阿里巴巴美股再度大跌8.26%。11月11日,阿里巴巴港股再度大跌9.8%。
其后,互联网企业的股价迎来反弹,11月13日,拼多多涨幅达到12.7%、京东美股涨幅达到6.6%,但是阿里巴巴的股价表现低迷,13日当天阿里美股依然收跌1.3%,16日跌幅为0.97%,有些跌跌不休。
截至11月16日美股收盘,阿里巴巴从10月27日的319.3美元高点跌至目前的258.3美元,跌幅近20%,创近期股价新低。
对于阿里而言,支撑其高估值的,除了零售等主营业务,还有很大部分来自于投资收益。近年来,阿里巴巴通过投资并购,构筑了自身10万亿市值的生态圈,5年间膨胀了10倍。
近三个财年,阿里巴巴的投资收益分别高达305亿、441亿、730亿元,其对应的每年净利润为641亿、879亿、1494亿元,投资收益对净利润的贡献占比将近一半。
在全球586家独角兽公司中,阿里系(阿里、蚂蚁、云锋)投资了44家,其中多数为新兴经济,十几亿中国人的移动生活,基本被腾讯阿里等互联网巨头合围。
由于互联网巨头的规模效应,形成了赢家通吃的局面,这也影响了互联网创业的生态,一般互联网界的“后起之秀”只有两种命运:要么主动“卖身”给“巨头”,要么被后者鲸吞。反垄断指南的意义,一个很大的原因也在于打破赢家通吃的局面,促进创新和行业发展。
最近,腾讯对反垄断监管作出回应时表示:“欢迎竞争,正与监管机构合作确保合规”,目前,阿里尚未就此作出回应。
可以说,无论是网络小贷新规,还是反垄指南意见,均剑指大型互联网平台型经济,互联网行业经过多年的野蛮生长,也到了规范的时代,这无疑对阿里巴巴的营收、市值等带来影响。阿里美股投资者集体起诉,看似是一起偶然事件,但也折射出阿里面临的经营与监管环境的变化,是一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