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30人!欢迎报考湖北大学!
招生项目及名额
2024年计划招收田径、足球、武术、乒乓球项目共计30人,各项目招生名额如下:
报名条件
符合2024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田径项目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三年获得全国比赛前八名,或省级比赛前三名。(二)足球项目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三年获得国际或全国比赛前八名,或省级比赛前三名。注:不接受参加过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报名。
(三)乒乓球项目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三年获得全国比赛前八名,或省级比赛团体前两名或单项前三名。注:不接受参加过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联赛及全国乒乓球锦标赛(不包含预赛)、全运会的运动员(包括注册、报名和参赛)报名。
(四)武术项目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近三年获得国际或全国比赛前八名,或省级比赛中个人项目前三名。
全国、国际比赛: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举办的比赛。
(2)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
(3)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或全国各单项协会主办的比赛。
(4)教育部组织承办或组(团)队参加国际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或组(团)队参加国际中学生体育比赛。
省级比赛:
(1)以各省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比赛。
(2)各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承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
(3)各省体育局或各单项协会主办的全省青少年各单项及以上比赛。
2. 比赛成绩有效时间
2021年2月23日—2024年2月22日3.运动员等级证书
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否则报名无效。考生的运动等级证书授予日期为2024年2月22日前。
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应在2024年2月17日9:00至2月22日17:00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系统完成报名。网上报名所填写测试项目须与本人等级证书上测试项目一致。如出现两个或多个级别和小项证书,以最新的项目为准。我校在2024年2月23日—28日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名单于2024年3月1日前在湖北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并在报名系统同步上传,考生可在2024年3月1日后在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10日前按要求完成缴费。(二)体育专项考试及文化课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考生须参加报考项目的体育专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组织、评分标准、具体考试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通知为准。2.文化课考试所有考生均需在生源地完成高考报名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
录取程序和办法
(一)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高考前,对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标准(65分)的考生,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体育单招拟录取结果和项目招生计划,确定并公示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凡被体育单招拟录取的考生不列入我校合格考生名单,合格名单数量不超过简章招生人数的2倍。
(二)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高考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前,我校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合格考生范围内,根据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和建队需要,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按规定公示。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入围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数。在考生体育专项成绩总分出现同分并列情况下,按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版)》中规定的相关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三)高考录取
入围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工作安排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我校按照公布的录取规则,根据入围考生填报的志愿和体育专项成绩择优录取。
(四)其他事项
我校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均限定录取到体育学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和体育教育(师范类)专业,并且不接受我校普通本科未招生省份生源报名。我校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考生录取后不可转入非体育类普通专业。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凡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的考生,还必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相应要求。监督机制
(一)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举报电话:027-88663907,邮箱:jiwei@hubu.edu.cn。(二)合格考生名单以及有关录取结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湖北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凡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其他事项
(一)录取的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入校后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专业学习必须在学校统一安排下进行。(二)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湖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对有关工作有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联系方式
(一)湖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7-88755167QQ:3007322838电邮:zhsb@hubu.edu.cn网址:https://zsxx.hubu.edu.cn/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430062微信公众号:湖北大学、湖北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小程序:湖北大学本科招生
(二)体育学院
联系人: 吴老师联系电话:027-88023320 网址:http://tyxy.hu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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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记者团 袁见卓 审校/刘中庆
责任编辑/向正鹏 审核/刘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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