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围科创板的最后一道壁垒:知识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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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亿欧
题图|Pexels
2021年,科创板火爆依旧,企业加速奔跑上市。
截止到2021年3月29日,随着三一重能上市申请受理,累计已受理企业达550家。其中,科创板成功上市的企业238家,而因各种原因终止上市的企业121家,其中在上市过程中接受上交所问询时直接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企业达到56家,比例超过50%。知识产权在成为企业科创板上市的重要参考依据的同时,也成为压倒拟科创板上市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145家企业成功突围
2020年,随受疫情影响,但一年间仍有145家企业成功登陆科创板,造就无数“神话”。
从上市企业行业领域分布来看(见下图):
2020年科创板各领域上市企业数量
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和自动化以及新材料仍是当前科创板上市热门行业,符合科创板行业属性的要求,符合国家战略。这类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
从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情况来看(见下图):
2016至2020年专利平均申请量
从科创板上市企业专利申请公开数据可以看出,企业在上市前专利申请数量处于稳定增长态势,特别在2018年或2019年专利申请量出现爆发性增长。由于专利授权周期一般在1~2年,对比其上市时间,可观察出科创板上市企业在知识产权的准备上具有优越的前瞻性和布局意识。从专利申请的时间维度上看,合理的知识产权布局及规划对科创板上市具有显著的助推作用。
关于上市过程中知识产权产权问题的问询,在IPO问询阶段几乎所有企业都收到了关于企业核心技术、技术路线迭代风险、技术研发能力等问题问询。其中有117家企业接受上交所问询时直接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占比80.6% ,经过几轮整改及审核,才最终得以上市。
近半数企业因知识产权问题倒下
2020年科创板终止上市的企业共41家,这些终止上市的企业中有20家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占比高达50%。
20家终止上市企业涉及到的知识产权问题
从上表不难看出,20家终止上市企业涉及到的知识产权问题中,知识产权权属问题、与知识产权紧密结合的技术先进性信息披露、知识产权纠纷风险等成为被问询的核心点之一。
除了微导纳米、智神信息、白山云科技、宜搜天下等企业外,之前的光峰科技、敏芯微电子、晶丰明源等多家冲刺科创板的优质企业亦在IPO的关键节点,被竞争对手以专利发起“狙击”,影响上市进程。
对此,多位知识产权学界专家关注到此现象。“知识产权2.0时代,随着新专利法的实施,知识产权不再仅仅是保护手段,已经成为企业竞争的重要手段,从科创板企业IPO过程中就可以看到,众多企业已经开始将知识产权作为竞争的手段。”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研究院理事长、华夏泰和董事长王海波说。
王海波指出,企业要尊敬竞争对手,这也是企业发展的应有之义。一旦知道竞争对手正在上市融资,正在做大做强的时候,企业应该比较自身的竞争力与差距,找到学习的榜样,提升自己的市场分析能力。不是狭路相逢,而是共同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科创板汇集的均是科技创新企业,它们频繁遭遇知识产权“狙击”伤害,对中国的高新技术发展与科技进步亦会带来影响。
科创板企业应提高知识产权意识
那么,科创板拟上市企业应该如何做,来避免受到知识产权“狙击”?
2020年12月11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通过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了由深圳华夏泰和知识产权有限公司编制的《广东科创板上市企业知识产权蓝皮书》及《广东科创企业上市知识产权工作指引》,围绕科创企业上市知识产权相关规则要求,指导企业按照资本市场的要求正确披露知识产权信息,提升科创企业知识产权制度综合运用能力,发挥知识产权作用助推科创企业上市。
对于企业来说,做好自身的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是在科创板成功上市的第一步。对于很多创新型企业而言,知识产权对企业的发展极为重要。一定要拥有与公司核心技术关联的专利(组合),持续保持核心技术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避免产生重大不利的知识产权纠纷。
同时,企业也需要做好上市前的核心技术侵权风险分析。由于拟上市公司潜在的专利权稳定性会导致专利权失效风险,专利存在重大权属瑕疵导致的风险,以及核心产品遭遇专利侵权诉讼风险。企业若想在科创板上市,需建立完善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对核心技术在上市前进行完备的FTO侵权分析以及核心专利的稳定性分析。
另外,需要专业机构助力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信息披露。企业知识产权的尽职调查中,尤其涉及对专利的尽职调查需要具有技术背景和知识产权法律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大多数的科创板企业目前还不具备这样的人才团队。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通过建立第三方知识产权信披平台,可以助力上市公司实现知识产权信息的集中核实和真实披露。
而一旦拟上市企业遭遇知识产权诉讼,又该怎么做?为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领军人才、华夏泰和总裁窦鑫磊。
“存在专利纠纷等知识产权问题,并不一定会影响冲击科创板。如果拟科创板上市企业已经存在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采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等战略性举措就已经来不及了,因此只能果断采取被动应对措施。”窦鑫磊说。
降低被诉负面影响。可采取风险声明、实控人承诺、风险剥离等手段在第一时间降低知识产权诉讼对科创板上市造成的影响。例如,通过数据说明无论诉讼结果如何,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影响都较小;再如,实控人或其他股东承诺承担因诉讼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诉讼,降低诉讼对业经营的影响;再比如,迅速切割涉嫌侵权的产品或业务,起到弃卒保车的作用。但诉讼风险声明或风险承担承诺并非万能。
其次,对涉案知识产权进行无效或异议。针对涉案专利或商标进行高强度的无效或异议,这几乎是知识产权纠纷发生之后的必然选择。为提高无效或异议的效率,建议一次性委托2-4家甚至更多服务机构并行工作,争取一次成功。
同时,进行不侵权或不视为侵权抗辩。不侵权抗辩的理由包括:被控侵权产品/方法不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先用权、专利权用尽等。企业在被诉后,一般都会进行不侵权抗辩。然而其缺点是,由于法院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而且持续时间很长,给企业上市进程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
最后,发起反诉或寻求和解。利用自己的知识产权或购买第三方知识产权对竞争对手发起强有力的反诉,并择机寻找和解的机会。但反诉是双刃剑,有可能应发双方旷日持久的知识产权纠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跟起诉方进行知识产权使用许可谈判,尽快消除诉讼对上市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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