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伯和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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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6:50
欧阳伯和墓志
君欧阳氏,讳?,字伯和,庐陵人,太子少师文忠公讳修之长子也。为人纯实不欺,内外如一,淡薄无嗜好,而笃志好礼,刻苦于学。安定胡瑗掌太学,号大儒,以法度捡束士,其徒少能定之。是时文忠公己贵,君年十有五,师事瑗,恂恂惟谨,又尽能传授古楽钟律之说。
既长,益学问,不治科举文词,独探古,始立论议。自书契以来,至合君臣世系、制度文物,旁至天文地理,无所不学。其学不务为抄掠,应目前必刮剖根本,见终始,论次使族分部列,考之必得,得之必可用也。呜呼,其志亦大矣。然其与人不苟合,论事是是非非,遇权贵不少屈下,要必申其意,用是亦不肯轻试其所有,而人亦罕能知君者。而君之死也,今眉山苏公子瞻哭之,以为君得文忠之学,汉伯喈、晋茂先之徒也。
?以文忠公㤙?将作监主簿,三迁为大理寺丞,赐进士出身,勾当箔塲。?光禄寺丞,赐五品服,勾当京西排岸司,又迁殿中丞。官制改为奉议郎,监粳米中第七界,俄权少府监丞,迁承议郎。某年月日卒,享年四十有六,积勲至轻车都尉。
君为殿中丞时,曺太后崩,诏定皇曽孙服制,礼官陈公㐮疑未决,方赴临,召君问其制,君従容为言,事在杜佑通典甚详。㐮即奏用之。是时方下司天监讨论古占书是说同异,折中为天文书。乆未就,而㐮方縂监事,即荐君刋修。君为推考是非,取舍比次,书成,诏藏太史局。㐮因奏言:旧浑仪坏不可用,而后所造新仪考之又不合,愿付君详定。诏従之。本朝自至道中用韩?符浑仪,其后司天官周琮、于渊加黄道熈,寕中旧噐壊,诏沈公括更造,括以其意増损之。噐成,?年未能定,与浮漏、景表不应。君较三家考古注,又自因事立制,先为定仪奏之。神宗召君问曰:浮漏以玉筒下水者,当坚乆也?君对曰:玉不如铜,沈括常用玉,今下水,比?加速矣。上以为然,遂以君法铸新仪漏表,集其说,号法要。其后有附括议者,讼于朝,诏再定,卒行君说,讼者亦服焉。
君治官无大小不苟简,所创立后人不能更。其著书有古今系谱图、国朝二府年表、年号录,其未成者尚?十篇。
夫人吴氏,故丞相正宪公充之女,封寿安县君。男一人,曰宪,滑州 城县主簿。女七人,其四人皆早卒:一嫁权武安军莭度判官苏京,次嫁承务郎王景文,亦卒。次尚幼。孙一人:延世。
曽祖讳某,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曽祖妣李氏,封吴国太夫人。祖讳某,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追封郑国公。祖妣郑氏,封韩国太夫人。?文忠公,以观文殿学士、太子少师致仕,累赠太师,追封兖国公。妣薛氏,累封安康郡太夫人。
元祐四年十一月甲子,?君郑州新郑县旌贤郷刘村文忠公之兆,而宪来求铭。铭曰:
呜呼伯和父学不欺其志,而不以为利。非不售之畏,而不知之愧。岂与世为怼,其将有所耻。云谁之似,惟文忠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