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出口退税1.3亿元、收购对公账户用于收取赌资……温州警方发布4起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共 1413字,需浏览 3分钟
·
2021-05-16 19:34
5月14日上午,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开发布“2020年度温州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2020年8月12日,温州市公安局抓获以胡某粮、叶某强为首的骗税团伙以及涉嫌虚开、地下钱庄犯罪的嫌疑人49名。行动共捣毁窝点5个、打掉团伙7个。
经查,2014年至2020年8月,犯罪嫌疑人胡某粮、叶某强伙同娄某瓯、郑某等人,通过外贸公司,从省外多个鞋革纺织企业虚受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虚假外贸出口行为,向国家税务部门骗取出口退税达1.3亿余元。
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骗取出口退税严重破坏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犯罪嫌疑人周某宝伙同林某荡、张某国等人在省内外多地收购150余个对公第三方支付账户收款二维码,通过网络接口将收款二维码提供给赌博网站用于收取赌资,非法为赌博网站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涉案金额2亿元。
2020年8月27日,乐清市公安局对周某宝等人非法经营案实施统一抓捕行动,共抓获涉嫌非法经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17名,打掉犯罪团伙2个。
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或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经营罪。企业和个人要通过正规渠道买卖外汇,切勿通过“地下钱庄”实现资金跨境转移,以免造成经济损失,甚至受到法律惩处。
2020年6月8日,苍南县公安局接报,2020年4月,黄某向丁某阳采购某品牌口罩50万只,支付货款后发现丁某阳无履行合同能力,经多次沟通,丁某阳仅交付小部分口罩,且属伪劣产品,被骗金额1030万元。苍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于2020年7月24日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经查,无口罩合同履行能力的犯罪嫌疑人,以供应口罩为名,对省内外5家公司实施合同诈骗,涉案金额高达4145万余元。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假事实为掩盖骗购货物,或先以履约小额合同取得信任后再骗购大额货物,价值达二万元以上的构成合同诈骗犯罪。企业商家在签合同时要注意弄清对方的商誉资信、经济能力,并在履约过程中及时跟进,防止上当受骗。
2020年3月,交通银行温州分行高新区支行原主管胡某品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巨额贷款后外逃。中央追逃办将此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省追逃办、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指挥温州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全力以赴开展缉捕工作。专案组全面收集在逃人员信息,及时掌握了胡某品偷渡到境外的重要情况,申请发布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并通过中外警务合作协调外方执法部门开展缉捕工作。2020年4月27日,胡某品在国外被抓获。4月29日,被移交我国警方。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天涯海角、有逃必追。东躲西藏的日子何时才是尽头?警方郑重告诫潜逃国(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来源:平安温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