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20岁女孩跳瓯江身亡!母亲起诉女儿前男友,索赔6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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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4 07:29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小美跟我说要上厕所,上完厕所把外套脱了就往江边跑,叫我别管她,把我的手甩开掉到江里去了…”据朋友描述,这是20岁女孩小美(文中均为化名)生前最后的画面。此前,小美因为失恋,在酒吧喝了一晚上酒。
在小美去世后,相依为命的母亲将小美前男友阿亮诉至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索赔62万元。
到底阿亮是否需要为前女友的自杀负责?近日,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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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的父母早早离异,她一直跟随母亲生活。
2018年9月,19岁的小美与阿亮在酒吧相识,后于同年11月确立恋爱关系。2019年1月5日,双方因琐事产生矛盾并分手,1月5日双方共同过夜,阿亮于次日离开,之后双方未再碰面。
1月6日晚,小美因失恋与朋友在酒吧喝酒,直至1月7日凌晨出酒吧,与阿亮通过微信语音通话结束后,小美跳入瓯江自杀身亡。
小美的女伴接受公安询问时陈述,“当时小美的前任突然加她的微信,然后给小美打了一个微信电话,没说几句话小美的朋友就把手机拿过去了,后来电话挂了,小美发了几句语音消息给她前任,大概意思是说以后不会打扰他的生活,打扰他的话也不要理她。
说完之后小美跟我说要上厕所…她上完厕所把外套脱了就往江边跑,我就马上过去拉住了她的衣服…小美叫我别管她…还是说不要我管,然后她就把我的手甩开掉到江里去了…”
小美的男伴接受公安询问时陈述,“小美发语音、打微信语音通话给她男朋友,她男朋友一开始不接,打了三个微信语音通话后她男朋友接了,小美让他过来,他不过来,后来我拿过小美的手机给她男朋友打微信语音通话让他赶紧过来,我通过微信语音通话问他‘你真的不爱她了’,他说‘对’,于是我就没再联系了…”
事后,小美的母亲将阿亮诉至法院,索赔62万元。
她认为,阿亮恶意抛弃小美,在小美身心被极度摧残后,情绪低落时,阿亮没有做好解释、劝导和安慰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小美)精神崩溃时,既没有及时有效的安慰,也没有及时通知好友和家属做好安慰,更没有采取任何妥善、有效措施。”
到底为什么会分手?阿亮解释,他不存在抛弃小美的行为。当时小美发现阿亮在酒吧玩,认为阿亮独自一个人去酒吧没有告诉她,是小美要求分手,阿亮也不存在说话尖酸刻薄的情形。
“2019年1月7日凌晨双方有微信通话,小美要我陪她,当时是凌晨五点,我称不过去了,小美没有说要求不要分手等。对于小美跳江自杀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我无法预见,亦与我无关。”阿亮认为,分手原因,确实有他的原因,但小美自杀死亡超过了他的预期。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小美跳江自杀在事发前未表现自杀意向,被告阿亮也未进行言语刺激等行为,故被告阿亮不存在导致小美跳江自杀的侵权行为,原告主张要求阿亮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但综合本案案情,因双方的恋爱分手系小美跳江自杀的诱因,被告阿亮负有一定的道德义务,且阿亮亦愿意从人道主义出发适当补偿小美母亲3万元,法院依法予以确认。一审判决阿亮支付小美母亲补偿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