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次,10天,烂人和需求

唐韧

共 2902字,需浏览 6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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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1 13:11

作为一个打工人,最悲哀的境遇不是找不到一份满意的工作,而是遇上一个烂人领导。


注意,没有之一。


「公司」这种东西本来是不存在的,它没有任何实体。除了一个办公空间和一些桌椅电脑,公司就是一个由人、事、关系一起虚构出来的共识


基于这种共识,在一个被虚构出来的组织形态下,公司里的特殊角色「领导」被赋予了一些特殊的权利。


概括来说,他们有「三权」,分别是信息优先权、支配主导权、资源分配权。


对应的,打工人都是被用来安排的,是被用来使用的工具。


表现得好,能获得更多的资源,包括岗位、机会、薪资奖金等。如果表现得不好,要么按照「规矩」被淘汰,要么按照「规矩」被处罚。


通过管理控制要结果,是领导的需求。通过努力干活要资源,是打工人的需求。


但你们发现了么,这种由公司制定出来的「规矩」往往具备另一个特点,它是自上而下有用、自下而上不好使。


简单说,天子犯法与庶民不同罪。


5 年前,4 个懂些技术的打工人因为贪小便宜,利用技术手段多抢了几盒月饼,违反了公司的「规矩」,被迅速开除。


杀伐果断,足以体现公司的独特「文化」和「价值观」。


所谓价值观,是选择做什么和不做什么。


5 年后的今天,同样是这家公司,一个具备特殊权利的「领导」充分行使了自己的信息优先权、支配主导权、资源分配权,4 次满足了他的恶心需求。


而且,是在打工人毫无防备和自我意识以及主导能力的情况下。


作为一个打工人,即便已经提前知道自己可能已经进入了一场因为不具备信息优先权而设的局,即便没有能力去对抗「领导」的支配主导权,还是选择相信了「领导」作为一个人的基本认知。


如果不是为了维护自己在公司里持续获得资源的机会,如果不是尊重「领导」手里的那些权力,谁会去赴这鸿门宴呢。


在突破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后,「领导」已经不足以成为一个人,而是一个烂人。


有人说,早知如此,何必去赴这道貌岸然的无聊之约,这不是自己给自己往坑里送么?


说这话的,也是烂人。他们的需求无非是马后炮和扮演义正言辞的网络道德家。


如果不是对「三权」的敬畏,如果不是对工作的一点期盼,如果不是相信人还是人,谁会如此。


「领导」也是有「领导」的。


在遭受到伤害后,打工人选择让具备更大信息优先权、支配主导权、资源分配权的「领导」来帮自己讨回公道。


可是,10 天过去,没有结果。


在这些「领导」们的共同意识里,这件事不能闹大,因为他们要保护自己的「三权」。


这,也是他们的需求。


面对「领导」们的冷漠、不作为、缺乏同理心。试问,谁在有任何选择的情况下会去扯掉自己最后的一丝尊严?


打工人或许已经确信,这里不止一个烂人。


古有击鼓鸣冤,今有食堂传单。


选择在一个公开的、有人的、能破除信息优先权的场合里公开这件事,或许已经成了万不得已的最后选择。


目的也很直接,彻底绕过「领导」的支配主导权,让任何可操作空间都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下。


10 天,外人无法体会这个打工人受到过怎样的折磨,如果不是极度失望、无奈以及走投无路,或许这都不是最后的选择。


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个烂人必须付出应有的代价。


有感于互联网的强大,公众视野的范围立马从食堂扩散到全网。很快,「公司」和最大的「领导」都知道了。


可是,此时已经过去 10 天,足以可见信息优先权的强大,大厂内部所谓的「升级处理」,让自下而上的信息显得此路不通。


可是,此时已经是在当事人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足以可见支配主导权的强大,在权力面前,打工人失声无奈。


可是,此时已经不再是道歉、谴责、等待调查这么简单了。这也不是文化和价值观的问题了。


如果道歉有用,还要法律干嘛?


震惊、气愤、羞愧,除了在公关团队的审核下发出应该发出的声音,难道不应该反思下「规矩」本身和那视若真理的「文化」和「价值观」么?


当然,我们不能用个人的价值观来评判公司的价值观,这是不公平的。毕竟,我们大部分人都没在那家公司待过。


换任何一家公司,都可能出现类似的事,不能以偏概全去定义。


但是,不管这件事出在哪家公司,都会受到公众的同等待遇。更何况,是一家主打文化和价值观的公司。


产品出 bug,不是甩锅给程序员就完事的。


很多人都相信,当初的十八罗汉打天下是真心闯江湖闹事业,是为了实现因为相信所以看见的理想。


可江湖毕竟是江湖,江湖里总有一些不可拿上台面的陋习。


很早之前,那时候我刚进入职场,我的老师给我讲过一个故事。


在一个不用真名的公司里,对于新员工都有一个叫「破冰」的环节。他说,那个环节是让你忘掉什么叫下限。


你所有不可名状的隐私、你所有不想对外的信息、你所有不想为之的举动,会被这次「破冰」彻底打破。


如有不从,那你就不符合他们的「价值观」。正如前面说的,价值观是选择做什么和不做什么。


发明和鼓励这种做法的人,是个烂人。


在我看来,这不是筛选人,也不是寻找志同道合的人,而是用一些下三滥的手法去毁掉一个人的人格。


有人说,难道就没人反抗么?


有啊,但针对大多数反抗,「领导」们会非常熟练的动用他们的「三权」来让你知道什么叫「规矩」。


遵守「规矩」的人被留了下来,在耳濡目染之下,有的人变麻木了,有的人变坏了。而有的人,成为了烂人。


不管是照镜子还是闻味道,时间长了,就会形成一种独特的「味儿」。


上梁不正下梁歪,很多东西都是会传承的。


噢!不,用传承这个词在这个场景下有点玷污了这个词本身了。


应该说,很多东西都是会传染的。


我们不能用一粒老鼠屎打坏一锅粥去盖棺定论,但老鼠的出现难道不和环境有密切的关系么?如果你发现房间里有一只蟑螂,那说明至少还有你没发现的一百只。


烂人之所以是烂人,不是因为他本身就是。而是在长期的自我修养和环境腐蚀下,终究成了一个烂人。


类似的事绝对不是第一次,也绝对不只是在这家公司发生,更绝对不是最后一次。


闪电已经出现了,那就让雷暴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从最初商业诚信导致 CEO 和 COO 辞职,到月饼事件的火速开除 4 人,再到这次失职领导的引咎辞职。


噢!对了,「引咎辞职」的意思是因为工作严重过失而辞去领导职务。注意,是领导职务。剩下的,你们细品。


可能有人会想到,当初为啥只对少帅做出了降职罚款处理?


区别就在于,一种是公序,一种是私德。


但我想说,私德不正,哪来的公序。


在一个由人、事、关系一起虚构出来共识里,人是那个主体。在一个由少数意志决定的组织里,人是那个核心。


下个月就到中秋节了,不知道当初的那几个程序员会不会呵呵一笑。


你看,因为相信,所以看见。


5 年后,他们看见了!


················· 唐韧出品 ·················

安可时刻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肯定不会缺席。


在等待最终调查结果的过程中,那就让烂人再多待一会儿。毕竟,一定会有一个阴暗的角落等着他去报到。


在没有最终定论前,那就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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