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工作 4 天半的公司,靠谱么?
昨天互联网圈有个新闻想必很多人都看到了,乐视宣布从今年开始正式实行一周 4 天半工作制。每周三,员工可以只工作半天,剩下的时间可以自由支配,工资照发。
对,就是那个在自家 App 的 Logo 上印着「欠122亿」的乐视。
虽然老板下周回国已经成了一个梗,但留下的人依旧自得其乐、顽强生存。
这次宣布每周 4 天半工作制并非临时起意,其实之前他们就已经预告过,如果乐视真的这么做了,请大家不要意外。
没想到,他们真这么干了。
员工可以在周三选择只工作半天,半天的定义是连续工作满 5 小时。比如上午 10 点来,那么下午 3 点就可以走。
乐视也说了这么做的理由,主要有 4 点。
这么一看,这家公司确实挺良心的,也有很多人直呼羡慕,问还缺人么。
热闹归热闹,但我也在思考一个问题,每周工作 4 天半的公司真的靠谱么?或者说,这种制度适合每一家公司么?
因此,我觉得可以从两个立场和视角来看待这个问题。
首先是员工的立场和视角。
员工的立场代表的是自己的利益,视角是从自身得失出发的。很显然,每周只工作 4 天半对他们来说是件好事,少上班,钱照拿。
我想,应该很少有人会反对这样的制度。
其次是公司的立场和视角。
公司的立场代表的是公司的利益,视角是从企业生存和发展出发的。那么,公司这么做真的是善心大发、普度在 996 和内卷中的众生么?
我看未必。
要知道,公司存在的目标是逐利,公司是一种资本的体现。凡是资本,现实的一面会多于理想的一面。
我一直提倡的是不要把公司当家,更不要把同事老板当家人,因为真正的家和家人是不会抛弃你的。如果公司是家,那就不会裁员,如果同事和老板是家人,那就不会有职场恶霸和 PUA。
那么,乐视为什么要这么干呢?说说我的观点,不一定对。
第一,自嘲是一种智慧。
在自家 Logo 上印着欠 122 亿,说靠房租和甄嬛传支撑公司活着。这些,其实是一种自嘲。
过去的乐视已经狠狠摔到了地上,辉煌不在,只剩下寒酸和满目疮痍,连自己的乐视大厦都卖了。
就像一个曾经无比强大的巨人,当他倒下后如果还强装力量,那别人会觉得你装。
相反,承认自己的失败,接受当下的落寞,笑对大众的奚落和质疑,反而是一种智慧。
自嘲,自古以来都是一种高级智慧。
通过自嘲,乐视重新进入了大众视线,再次获得了目光的关注,同时也是在用这种方式告诉大众,他们还活着,而且很顽强。
第二,置之死地而后生。
前面说了,乐视已经狠狠摔到了地上,他们已经输过一次了,但好在没有下牌桌。
江湖上有这么个说法,只要不下牌桌,就有翻盘的机会。
对于乐视来说,翻盘是很难的,但至少可以想办法把债还了,或许等大洋彼岸的老板真正回国的那一天,至少还有个老巢在。
当一个人什么都没有的时候,他就不再害怕失去什么了。
轻装上阵,或许也是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机会。
对于乐视来说,企业形象和品牌已经受到了重创,他们需要通过一些方法挽回这些损失。
因此,在这次的全员信中除了宣布每周 4 天半工作制以外,还有诸如经营业务实现现金流平衡、前 3 季度居家办公 5 周但整体业绩达成的信息。
这无一不是在宣告,我们还活着,而且我们顽强地越活越有希望。
为什么说这是置之死地而后生的一种挽回,看公开信中的这句话就会明白了。
简单说,就是告诉大家我还好,即便我现在很穷、欠债、过得不好,但我还是要坚守高品质和高性价比,依旧服务好每一位用户。
第三,敢第一个吃螃蟹。
其实乐视做出这个每周工作 4 天半的决定并不是临时起意,他们之前已经做过了 MVP 测试,从数据结果来看,其实公司经营并未受影响。
对于一家只有 400 人左右的小公司来说,其实这个螃蟹吃下去并不会闹肚子。
是的,乐视已经不再是我们印象中的大公司了。
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对他们来说也是一次机会,是一次重新获得关注的机会,同时也在传递一种信念,他们很顽强。
这会给其他人一种感觉,觉得这家公司还不错。
基于以上这三点,你们或许也发现了,乐视依旧是一家资本公司,并没有转型成一家福利机构。
4 天半工作制只是一种手段,员工福利是一颗糖果,公司想得到的结果才是目的。
我想,假设乐视最终觉得 4 天半工作制不行且要取消的那天,或许是不会通过这样的方式宣告天下的。
话说回来,4 天半工作制的公司到底靠谱么?
在我看来,在中间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人。
不要脸地说,这种制度在我这种人身上会非常有效,甚至会极度激发我的工作创意并提升工作效率。
因为我是个守规矩的人,是个讲契约的人,而且是一个追求个人成就的人。
如果公司每周多给我半天时间的假期,那我就会为了提高这半天假期的质量而更加努力工作,因为我是个不喜欢把工作带到假期里去的人。
可能原本不着急做的事情我会加速做完,当假期来临前,我会尽力冲一把,然后享受假期带来的惬意。
就像小时候的经历,我是那种一定先把作业做完然后毫无顾忌地出去玩的人,而不是先玩完再回来补作业的人。
那么,这种制度会在什么情况下失效呢?
答案依旧是人。
如果这个制度的执行者都是磨洋工的人,或者是有那么几个人开了头,那就像一场病毒一样会传播开。
时间一长,大家比拼的就不再是谁能在更短时间内做更多的事,反而是谁更会划水摸鱼。
有效竞争和无效竞争,其实也就是这个区别。
我并不认为这种制度会在其他互联网公司里推广开,因为这么做的成本太高,尤其是对于大公司,而且说不好还会打脸。
归根结底还是人的问题,当群体还没有进化到一定阶段时,或者某种共识和筛选没有做好时,这些也只是理论成立。
或许在小范围的实验会成功,但大范围的落地依旧任重道远。
对了,我也曾是乐视超级电视的用户,电视还在,乐视别倒,这是我对你最后的要求。
今天小小唐满 10 个月了。
最近又多了一个新技能,当你跟他说把某样东西给爸爸的时候,他会伸手去拿然后递到你手上,然后微微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