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与姑娘发生关系时死在床上,法院判决
来源:腾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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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78岁的林老汉被人发现死于当地汇川区的一处出租屋内。经鉴定系脑血管疾病发作猝死。当地警方调查发现,该出租屋的房客是失足女王某。林老汉在出事前曾经和王某进行过不正当色情交易。家属认为,是王某导致了林老汉并发猝死。他们将失足女王某、租房给王某的房东一起告上法院,索赔26.7万余元。2021年1月,法院对此案做出了终审判决:驳回家属索赔要求。
70多岁的林老汉家住贵州遵义。一天傍晚,有人报警称林老汉在汇川区一处出租屋内死亡。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报警的是这处出租屋的房东,而林老汉经鉴定系脑血管畸形破裂导致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林老汉为何会在这处陌生人租住的出租屋内脑血管病发作猝死呢?警方调查发现,该出租屋的房客是失足女王某,此处是她用来用于非法色情交易的场所。而在案发后,王某已经逃回老家。警方将其抓获后,王某交代了事发的整个过程。
王某说,自己就住在贵州遵义,在汇川区租房从事非法色情交易活动。事发当天她到这出租屋内,一早开始陆续接待了十几人。“大概中午前后,来了个七十多岁的老头,进来之后就很着急地问我多少钱一次。”王某说,自己开价30元,对方还价25元。因为她看这个老头面熟,想起来之前老头来过一次,所以答应了。
王某说的这个老头就是林老汉。王某称,林老汉和自己发生关系期间,突然停下来用手抱住自己的头,不停敲打脑袋。“我以为他是喝酒喝多了,害怕出事,就上楼告诉房东我屋里有个喝醉的老头,然后我就打车回家了。”王某说,之后她就听说老头死了。
而王某的房东则说,这个房子是自己每月100元钱租给王某的。“当天吃完午饭,这个姓王的女子就跑到我们家,说屋子里有个酒疯子闹事,她很害怕要回家了。我和丈夫就下去看看什么情况。”房东称,自己进屋后看见老头躺在床上,喊了几声没反应。“我用手试了一下,发现老头没气了。就报了警。”
案发后,失足女王某被警方因卖淫违法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金5000元。而林老汉的家属在料理完后事之后,向法院起诉了失足女王某及其房东。家属们认为,王某从事非法色情活动,其房东为其提供作案场所,已经构成容留卖淫犯罪,且造成林老汉死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索赔26.7万余元。
当地法院一审认为,林老汉之死不能认定与王某从事非法色情活动有关,一审驳回了家属的索赔要求。
家属不服上诉,认为林老汉78岁高龄,与王某的非法交易是导致其情绪激动、诱发心脑血管疾病的唯一原因。而且王某还在发生关系前让林老汉服下药物,更导致其死亡。近日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说法点评:78岁的年纪,猝死暧昧出租屋内的结局,林老汉的悲剧令人慨叹。
或许很多人无法理解法院的判决。但抛开感情上的不理解,从法律角度来看这起悲剧,法院的判决公正合理。
第一,家属提出王某让林老汉事前服药,缺乏证据。法院很难支持家属的说法。但如果有证据能证明王某的行为,那么这就不仅仅是民事索赔的问题,而是涉及刑事犯罪中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第二,林老汉是脑血管病发作猝死。虽然林老汉生前确与王某发生性行为,但在日常生活中,性行为本身并不具备高度的人身危险性或致命后果,该行为并没有也并不会当然地导致林老汉的死亡。因此,王某的违法行为与林老汉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第三,王某是失足女,林老汉此前不止一次和王某发生过性关系。这次悲剧发生,也是林老汉主动找王某所致。法律阻止的是不特定的人与人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本案中,即便引发林老汉发病猝死的原因系死者与王某发生性关系所致,其根本原因,系死者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非嫖娼行为直接导致其死亡。本案中,王某虽从事卖淫活动,但对本次事故并无侵权的事实与故意。如仅因其不是林老汉的合法伴侣而令其承担责任,有违法律的公平原则。
至于王某从事非法交易活动,以及其房东为她提供场所。这属于刑事法律处理的另一问题,和林老汉家属的索赔案无关。在此我们还是想提醒大家一句:洁身自好,养生养身,还是挺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