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竞对被发现,鹅厂前员工被判赔偿20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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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素有“南山必胜客”之称的鹅厂法务又成功打赢了一场官司,让一位李姓前员工需向公司赔偿总计 2152760 元!215万,别看错了。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这位李姓的前鹅厂员工是因为违反了竞业协议才遭到了老东家的起诉,“一边领着前司的竞业补偿金,一边美美高薪入职新公司”的算盘终于还是以失败告终,毕竟鹅厂的法律天团可不是吃素的,光靠着改个化名披个马甲入职就想蒙混过关是不可能的。
不知道面对这200万的赔偿金,这位前鹅厂员工有没有为自己的跳槽而后悔,又或者说违背竞业协议被发现也是在他意料之中的,是已经经过权衡利弊后,并不算最坏的结果那一种。
看到这里大家也不由地感叹,大厂的员工就是大厂的员工,拿工资百万起跳,这赔偿金也是百万起跳,换了普通员工可承受不起。
在这背后,和眼下互联网行业发展见顶,各个大厂在业务上高度重合的不无关系,业务的趋同带来大家在人才需求上的趋同,A厂的新业务可能是B厂做得比较成熟的业务,B厂的新业务可能恰好是A厂的王牌。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要想让业务跑得又好又快追平差距,比起在市场里“海底捞”一轮二轮三轮面试搞背调,不如直接去竞对那里策反挖个墙脚来得经济又实惠。
这时候,“竞业限制”的存在就是一道屏障。
竞业限制的出台本来是国家出于好心,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核心利益,防止公司之间恶性竞争而制定的,一般来说只有涉及到公司核心商业机密的职位,才会需要签署竞业协议。
但是随着商业社会的不断发展,很多企业为了做好人才截留,同时也生怕竞对发展得不自己更快,把竞业限制越高越下沉,甚至有些过分的企业已经发展到连实习生都不放过了。
在脉脉上,就曾有不少大厂员工爆料,疯狂吐槽自己被“竞业协议”坑过的血泪教训。
不少员工表示,竞业协议表面上看是员工“自愿”签署的,但实际操作中却充满了各种不公平的妥协,和“霸王条款”的区别也不是那么大。
有的公司只要你不签竞业协议就不跟你签合同,一旦签署,这主动权就再也不在你自己手上了,未来哪天离职了,启不启动这份竞业限制就全靠公司“喜好”了;有的公司完全略过沟通环节直接开始发放补偿金,导致一些员工在离职后几乎不能再在同行业的知名企业里工作。
不得不说,“竞业协议”在发展过程已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形变,在一些企业组织中,它已经从一种保护机制变成了一种隐性的“威胁手段”,变成了套在大厂员工身上的枷锁,让他们在承受996以外,连跳槽自由都失去了。
1、在公司和领导搞好关系,做到好聚好散
2、懂得控制竞业时间
3、拒绝签竞业协议
签协议,一般有两个时间段。一个是你刚入职的时候让你签,这个比较麻烦,如果你不签的话,意味着无法入职。还有一个就是离职的时候让你签,这个时候如果你不签,企业大概率会猜到你去竞对公司,离职不会那么顺利,但如果态度强硬,企业一般也无可奈可,最后放你走。头几年,大厂还有离职时签协议的,现在都学“精”了,入职强制签订协议,所以现在很难拒绝。
4、化名入职
5、入职竞对的外包
不直接入职竞对公司,选择竞对公司的供应商(外包)公司,以兼职(顾问)的头衔工作,五险一金也在和供应商无关的公司缴纳。这个是目前最常用的办法,某些高管也是用此办法规避竞业协议。但作为级别达不到的员工,竞对公司会让你以兼职(顾问)的身份工作么?更多的还是你自己想办法。
6、随便,两边都要钱,我就赌公司查不到
很多人抱着侥幸的心理选择既要又要。既去竞对公司,也拿上家的竞业补偿。感觉查不到自己头上,这就有赌的成分了,一旦被前公司查到,像鹅厂这位朋友赔钱是一部分,更多的对自己在职场中个人影响不好,甚至拉入企业黑名单。
7、静等竞业协议到期
最安全也是很多人不会用的方法,时间短还可以,如果一年以上的竞业期,很多人等不起。除了经济因素,还有职业发展的问题,一年的空窗期,想再入职别家大厂,估计会很难。
1、没有发放竞业补偿金
2、超过三个月没有支付竞业补偿金,可以有权要求解除
3、竞业主体不符合,基层、不接触核心机密,离开不会给公司造成影响的员工4、竞业协议期限最长两年,超过无效;竞业补偿金最低是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如果没有达到,可以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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