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立法加快进程,近20省市已出台地方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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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1 19:48

来源|数字化讲习所 作者|程欣雨 排版|王珑琰

2022年5月17日,全国政协通过专题协商会的形式对“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行协商建言。会议指出要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使之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此次会议旨在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外释放出数字经济战略地位不断提升的信号,提出“要厘清数据所有权、使用权、运营权、收益权等权利,建设更为安全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要加强统筹协调,创新监管方式,健全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在保障国家网络和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要鼓励数字经济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治理进程。”再次明确了数字经济立法的重要性。


一、数字经济立法成必然趋势,各地相继立法


数字经济自发展以来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数字经济依托现代信息网络以及新型数字科技,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地区分布而导致的信息时滞以及空间限制,可以促进物流等跨地区经济活动的发展,有效促进经济不发达地区实体经济的发展,缩小地区经济发展差异。且我国的网民规模庞大,与数字经济相关的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对其他市场会产生较大的正向外溢效应。政府层面对于数字经济这一新的经济形态呈现出愈加重视的态度。


在国家政策导向下,各地政府对数字经济纷纷进行了相关立法安排,出台地方性法规条例。2021年3月1日,全国首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正式实施。2021年9月1日,《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正式施行。2022年3月1日《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正式施行。2022年5月7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发布《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将于2022年6月1日实施。此外,江苏等地也将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列入今年立法日程。


二、 数字经济立法推出各有侧重


地方政府依据当地的实际经济发展情况以及不同需求对于数字经济立法的标准各有不同。以全国各地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为例,天津市、河北省、湖北省、陕西省注重对于数字经济相关示范区的建设;河南省、浙江省注重对于国家综合试验区的创建;湖南省、广东省注重对于数字经济发展先导区的打造;安徽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偏向于数字经济特色园区的发展;山西省、山东省、江西省偏向于数字经济规模的提升;而北京市则旨在通过立法建设成为全国领先的数字经济发展高地。


除此之外,各地对于数字经济立法的侧重点也存在差异。北京市、上海市注重培育壮大具有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重庆市、黑龙江省、山西省注重以创新驱动发展来提升数字经济产业规模;辽宁省、河北省注重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不断提高两化融合指数,以促进新模式、新业态的蓬勃发展;湖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注重数字化公共服务的提升,使数字经济更好服务于居民的生产生活。


据零壹智库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近20省市出台数字经济法规条例。下表为部分省份出台的相关政策,从中,我们可以窥得不同地区数字立法的差异。


表1 部分省份数字经济相关立法

资料来源:政府网、零壹智库


三、 总结


伴随着央地不断对数字经济进行立法,数字经济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尤其是对于实体经济更加具有重要意义,数字经济有望进入发展快车道。相关专家建议,为了数字经济更好持续健康发展,各地政府应加强东西部区域相关合作以及资源共享,促进数字经济高效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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