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哩嘀哩 D 站创始人侵犯著作权!获刑三年三个月,罚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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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1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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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某特以侵犯著作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禁止其三年内从事视频网站职业。另三名被告均获缓刑。


11月26日,据澎湃新闻报道,D站相关人员涉嫌侵犯著作权案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5年6月至2019年初,被告人温某特以公司名义经营www.dilidili.com等网站(简称D站)。


期间,温某特雇佣被告人郑某杰、被告人林某先后担任公司在线部主管,负责网站影视作品的播放、下载等技术管理;雇佣被告人黄某(系温某特女友)担任商务部主管,负责网站广告招商等。


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郑某杰、林某从其他动漫网站拷贝资源至D站进行免费播放并提供下载;同时黄某通过在D站上广告招商牟取不法利益。


支持小编


D站通过网站向公众传播上海童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B站旗下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权利单位享有许可使用权的作品共计6000余集,被侵权作品包含《黑社会的超能力女儿》《龙王的工作!》《混沌之子》等热门日本动画。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此前发布的消息,7月10日,温某特与其雇佣的郑某杰、林某、黄某被批准逮捕,涉嫌侵犯著作权罪。


2020年10月10日,公诉机关以侵犯著作权罪对上述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四位被告人结伙,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复制发行他人的影视作品,情节特别严重,涉嫌侵犯著作权罪。


据澎湃新闻报道,徐汇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温某特在本案中系主犯,其余三人系从犯;四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温某特未得到被害单位的谅解,不适用缓刑。


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温某特以侵犯著作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禁止其三年内从事互联网视频网站职业。其余三名被告人均获缓刑。


工商信息显示,温某特成立的福州羁绊网络有限公司涉司法案件22起。羁绊网络有3份裁判文书与快看漫画有关、10份裁判文书与B站有关,包括:


温某某的星辰漫画网侵权快看漫画获得授权的《蓝翅》漫画,被判决赔偿快看漫画经济损失8万元与公证费等;
星尘漫画网侵权快看的《快把我哥带走》漫画,判决赔偿损失4万元与公证费等;
星尘漫画网侵权快看的《山神与小枣》漫画,判决赔偿损失3万元与公证费等;


“dilidili”与B站的“bilibili”注册商标高度近似,造成广大网络用户的混淆误认,属于信息网络侵权行为。



B站与D站仍有大量案件在法院审理的流程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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