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法规不止Java关注共 1191字,需浏览 3分钟 ·2021-07-03 15:39 喜欢就关注我吧,订阅更多最新消息一、教师的权力与义务和学生的权力及其保护教师的权力教育教学权: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力学术研究权:教师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有权进行任何专业的科学研究;在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有权参加有关学术交流活动等。指导评价权:教师在不违反法律、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学生的特点和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教师所做的评价必须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报酬待遇权: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待遇,包括医疗、住房、退休方面的待遇和优惠政策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民主管理权:教师有权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其他方式参与学校管理,民主讨论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进修培训权:教师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培训的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教师的义务遵纪守法:教师必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既是权力,又是义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爱护尊重学生:教师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公平对待学生,不歧视个别学生;教师关心爱护学生必须以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为前提;教师应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教师履行该项义务仅限于教育教学工作中;教师有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现象的义务。提高水平:既是权力,又是义务。教师有“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的义务”。学生的基本权力 1. 人身权生命健康权:人身权的最基本权力隐私权:指自然人对其个人的不愿或不便向他人公开或不愿、不便为他人所悉知的私人信息进行支配的权力。人身自由权: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人格尊严权:学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例如:罚站时间过长,抄书600遍等。 2. 财产权财产所有权:以某种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力,公民享有和行使其他权力的物质基础。继承权/受赠权知识产权:个人或集体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权。 3. 受教育权参与教育教学权: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有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课堂教学、讲座、实验、考试等活动;学生有平等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的权力。获得经济资助权获得学业证书权申诉起诉权:申诉——教育行政部门;起诉——法院。法定其他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力。往期推荐01中学课程(二)02教育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七)03中学课程(四)点个“在看”不失联 浏览 21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产品经理要知道什么法律法规?Kevin改变世界的点滴0希嘉教育希嘉教育0天喻教育天喻教育0腾科IT教育腾科IT教育0智慧教育解决方案肉眼品世界0智能教育平台武汉毛尖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智能教育解决方案包含学习、报告、预习、练习、模考等五大模块。美阅教育美阅教育0米乐教育米乐教育0教育行业,路在何方?产品设计家0教育小程序厦门网赢集团有限公司0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