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真太TM恶心了!

公子龙

共 1777字,需浏览 4分钟

 · 2024-04-27

看到一个新闻,本周漂亮国的邦贸易委员会(FTC) 宣布全面禁止所有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签署新的竞业禁止协议对于现有的竞业协议,高级管理人员的现有竞业协议仍然有效,其他员工的现有竞业协议则在规定生效日期后不再强制执行。
由于国外的互联网发展的早,很多国内的习惯也是照搬他们的,现在漂亮国开始发现竞业协议对于商业的繁荣有了负面影响,想要通过出台规定来遏制这种现象,这对大洋彼岸的打工人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但也许是仅此而已,我担心国内很多公司不会去跟进这个事情。
对,他们没有跟进的理由和动力,毕竟竞业协议这玩意,能够以很低的成本来恶心打工人,真的是太好用了。
拿我身处的互联网行业举例,统计一些读者的信息,发现签署竞业协议的比例相当高。
这是有历史渊源的,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那个黄金十年,竞争激烈,为了防止商业信息泄露和人才流失,竞业协议成了很多企业保护自己商业机密的标配。
从最开始的少部分人、有局限性的竞业,发展到现在,到了一种滥用的程度,然成为了悬在普通打工人头顶上的达摩斯之剑。
更直白的来说,就是打工人离职之后,一旦有了竞业协议的限制,就会时刻生活在一种不知道会不会发生、什么时候发生的被竞业焦虑当中。
什么情况下会签署竞业协议,常见的有这几种
有的是一入职的时候,公司就丢过来很多合同,里面就夹杂了竞业协议,很多人稀里糊涂的就给签署了。
有的是离职的时候,一些公司强制员工签署竞业协议,不然拿不到离职证明,而且很多竞业协议会承诺在竞业期间基于原工资30%的薪水,打工人经不住诱惑就签了。
还有的是,公司在发放一些股票或者期权等权益的时候,顺手给了一个竞业协议,不签就没法领这些东西,任谁来了都没法拒绝签署呀。
不知道你有没有看出来,上面说的这几种情况,除了离职的时候,可以稍微硬气一点,不签署,其他时候,很难做到拒绝。
入职时,你都已经跑来公司了,如果不签署,这份新工作肯定保不住了,旧的工作已经拜拜了,再回去成本太高。
领取股票的时候,当年说好的薪资总包,里面很大一部分都是股票构成,这也是难以拒绝的吧。
但说实话,就算离职时有不签署这破协议的机会,很多人也无法拒绝竞业期每个月30%的月薪发放诱惑,毕竟,钱再多也不嫌多。
我个人觉得这个钱是真的不能要,风险太高,天底下从来没有免费的午餐。
一个人哪怕再没有合同概念,随便翻看一下竞业合同里面的条款,就能够发现竞业的范围可以让自己这两年彻底告别职场了。而30%的薪水补偿很难负担原有开支,不找工作更不可能。
所以很多时候,打工人基本是竞业协议签了,工作继续找,而原公司呢,要是认真追究起这个竞业协议来,一抓一个准,管你换名字换头像,在专业的团队面前都是小儿科手法。
是的,竞业核验这种事情,目前已经有专业的公司来做,只需要外包给他们,一定有办法去找到准确无误的可以提交给法官的证据,而且一定是对你不利的,什么新公司收快递的视频,都是基础操作。
所以说吧,这种无奈的现状,什么时候能被改善,还得指望更为完善的规章制度的出台,继续等待吧。




< 完 >


你好,我是公子龙,毕业于中科院,拿过全国AI算法大赛冠军。副业和投资收入数百万,毕业两年仅靠自己在北京落户买房。


虽然本职工作很忙碌,但我每年写出上百篇文章,阅读近百本书,更新上百条视频,有20多万精准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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