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总经济师许科敏赴中国卫通开展立法调研。许科敏指出,希望中国卫通在规范使用卫星无线电频率方面继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要求在《无线电管理条例》制度框架下,总结《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管理规定》和《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终端地球站管理办法》两部规章实施情况,加快《卫星通信网无线电频率和地球站管理规定》规章立法。
据介绍,无线电是航天器开展空间测控、数据传输、信息探测等业务的唯一通信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及国际电联有关规则,各类卫星及航天器都应当向国际电联申报频率,开展相关频率协调,取得频率使用许可证和空间无线电台执照后,才能合法地使用无线电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