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两人制造172万只假杜蕾斯被判刑!

掌上温州

共 1284字,需浏览 3分钟

 ·

2021-01-23 21:15

众所皆知,安全套是使用最广泛的避孕用品。

它有高达98%的避孕率,

能防止病菌侵入,有效预防艾滋等系列传染病…… 

但想不到有一天,

安全套,变得一点也不安全。




早在去年的微博上,一条便利店买到假避孕套感染真菌的新闻话题,掀起了大规模的热议。



西安的周女士,在正规的连锁便利店,花66元买了3只一盒的日本冈本避孕套。可怕的是,当天用完一只后,周女士就出现强烈的异常不适,被医院诊断为真菌感染引起的霉菌性阴道炎和宫体炎。 问题就出现在那盒避孕套上。经冈本在中国唯一一家经销商确认,周女士购买的,正是假货。但外表上,它和正品分不出任何差别,甚至连日期批号都仿照的一模一样。


而就在今年的1月21日,瑞安法院又公开宣判一起非法制造商标标识案件。法院一审查明,2018年以来,被告人王某杰在未取得“杜蕾斯”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以人民币27万元左右的价格陆续委托被告人王某赞在浙江省龙港市制造带有“杜蕾斯”注册商标的避孕套包装盒172万余个后被告人王某杰雇佣他人在河南省某村的一处加工点生产、销售带有“杜蕾斯”注册商标的避孕套。


期间,被告人王某杰负责进购原材料、封膜、销售等事宜。2020年8月7日,被告人王某杰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查扣带有“杜蕾斯”注册商标的安全套17万余盒,以及包装盒2万余个、裸套25万余个、铝膜若干。经查,被告人王某杰非法经营数额为20余万元。


2020年8月24日,被告人王某赞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杜蕾斯”商标依法经我国商标局核准注册,且在注册有效期内,受法律保护。被告人王某杰、王某赞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结伙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鉴于二被告人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均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赞、王某杰三年六个月、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九万、十一万,且禁止二被告人从事计生产品生产销售活动三年。


根据本案实际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给予被告人从业禁止。为严明国法,惩罚犯罪,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社会秩序,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这是温州地区首例判令给予从业禁止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假避孕套没有质量保证。使用假避孕套,可能增加意外怀孕,感染性传播疾病,引发妇科疾病、不育甚至癌变的风险。本案中的被告人,在较长时间内从事非法制造商标标识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故在本案的处理中,除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之外,还判决给予被告人三年从业禁令,从源头上杜绝了短期内的再犯可能,切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市场行为,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法官提醒:为了健康和安全,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计生用品,不要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



来源:瑞安法院


浏览 5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