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暗网”发现“财富密码”,结果被判3年~
近日,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被告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王某是某大学的在校学生,2020年暑假期间,王某在上网时偶然浏览到了一些关于“暗网”的信息,这让他十分感兴趣。于是,王某通过种种渠道找来诸多教程学习,成功登录了某个“暗网”论坛。刚开始王某只是单纯的浏览信息,慢慢地,他在该论坛注册了一个账号。掌握操作流程后的王某发现,只要在论坛充钱就可以购买到自己想要的信息,而很多人并不明白怎么充值。于是,一个赚钱的“好方法”在王某脑海中诞生了——通过帮他人充值赚取差价。随着找王某充值的人越来越多,尝到甜头的王某逐渐胆大了起来,开始帮一些想购买信息但不愿意激活账号的人购买数据,并从中赚取一定的“手续费”。短短两个月时间,王某购买、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竟多达17万余条,违法所得120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考虑到被告人王某是在校大学生,涉案违法所得较少,且归案后确有悔罪表现,最终,海宁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记者注意到,近年来,警方已破获多起通过“暗网”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近日,浙江台州警方侦破一起利用“暗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其中5人毕业于985名牌高校,1人名牌院校研究生在读。据犯罪嫌疑人唐某交代,其不满公司的福利待遇,伙同大学校友林某、英国留学同学刘某某ETC公司的同事陈某、郑某等人成立工作室,承接技术产品研发。他们利用ETC公司服务器漏洞,编写脚本非法侵入系统窃取数据再对外出售ETC车主个人信息数据牟利。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交易以虚拟币结算,可是刚开始一个月他们仅获利了2000元就落网了。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特别提醒,“暗网”只是隐蔽却不是隐形,一旦深陷其中,最后必将从“暗网”坠入“法网”。来源: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张小松)综合人民法院报、海宁法院、成华区人民检察院、丹阳日报、江苏网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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