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名维修工上门服务后,强奸14岁少女!
来源:南方都市报、中国裁判文书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11月10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文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
▼
事发当天被公安机关传唤归案
▲维修工强奸独自在家14岁少女:一审获刑5年9个月 新京报动新闻出品 ID:xjbdxw
浙江金华一名网络电视维修工文某某上门维修完毕后,故意与独自留在家中的用户女儿攀谈套近乎,随后对这名14岁少女实施强奸。
案件经过
2020年8月5日8时许,文某某接丁女士电话后上门维修网络电视,丁女士与其打招呼后先行离家上班,留下女儿李某某在家。

文某某维修工作完毕后故意与李某某聊天套近乎,在李某某不自愿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

而后,文某某将随身携带手机留给李某某使用,离开现场。事发当天10时许文某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归案。
一审获刑五年九个月
法院认为,文某某违背妇女意志,奸淫未成年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根据被告人文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认罪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文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

新闻+
判决书显示,文某某还曾因犯强奸罪,于2007年9月25日获刑三年六个月。
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