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淮安公开曝光12起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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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5 08:36

导读

为持续加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强化行政处罚的震慑力度和警示教育效果,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自觉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现将12起典型案例予以集中曝光:


典型案例一

  基本情况

2021年1月8日,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淮安市同欣燃气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气瓶电子充装记录显示,某一气瓶代码短期内重复充装数次,并无“检查者、复秤者姓名或者工号,发现的异常情况”等项目,涉嫌违反气瓶充装的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



典型案例二

  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8日,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一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扬州巨人机械有限公司销售、交付的2台低温液体储罐已安装未办理安装告知,其中1台低温液体储罐未经监督检验。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款的规定,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该公司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三

  基本情况

2021年2月19日,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金湖大德福超市开展现场检查,发现正在使用未定期检验的电梯。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决定给予该公司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四

  基本情况

2021年3月22日,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对江苏佳辉薄膜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未经登记未经检验的压力管道。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罚款3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五

  基本情况

2021年4月11日,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淮安景鼎再生物资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未经登记未经检验的叉车。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罚款3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六

  基本情况

淮安交运危货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苏H15770(黄)重型半挂牵引车,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3类),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5类1项),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6类1项),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8类),经营性危险废物,2021年4月21日11时39分至2021年4月21日16时55分之间,当事人孙伟人为拽断苏H15770(黄)车辆GPS线,导致车辆出现离线位移,离线时长5小时16分,涉嫌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


  处理结果

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孙伟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典型案例七

  基本情况

淮安巨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苏H5818P(黄)车于2021年3月5日在327省道K131处因超限超载28.52吨被涟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处罚一次,致使该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


  处理结果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淮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给予该公司责令停业整顿7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件、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记分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八

  基本情况

洪泽区住建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淮安丰盈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40000吨优质大米项目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该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


  处理结果

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淮安丰盈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给予人民币8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九

  基本情况

2021年3月15日,淮阴区住建局安质站检查中发现自贡市英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淮安瑞济医院项目高处作业人员违规作业,施工单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处理结果

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对自贡市英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处以15000元的罚款。



典型案例十

  基本情况

2021年3月31日,市住建局在检查中发现,由淮安东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叶语香澜住宅小区三期项目有脚手架内立杆距墙体距离大于30公分、且无隔层防护等问题,存在未按专项方案施工行为。


  处理结果

该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企业人民币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十一

  基本情况

2021年4月26日,淮安区住建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淮安市腾达液化气有限公司未将站内储罐与围墙安全间距不足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处理结果

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企业人民币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十二

  基本情况

接群众举报,5月7日市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消防救援支队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淮安众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的安全隐患进行调查,经核实发现该公司安排9名不具备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资格人员参与中国移动涟水分公司消防控制室值班。


  处理结果

依据《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淮安众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1000元。


来源:古楚平安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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