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人的崩溃:既不不能上班,也不能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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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9 02:47
作者:Sean Ye,来源:瞎说职场(HRInsight)
写在前面
最近,看到了一个很让中年人唏嘘的案例。
一个公司中层,50岁了,被公司裁员了。
裁员又不是啥新鲜事,按照劳动合同法办事,该怎么赔怎么赔呗。
但是公司搞了一个堪称极致的骚操作,不但清掉了几乎清不掉的老员工,还几乎逃掉了赔钱这个环节。
人到中年,既不能上班,也不能退休……
这位职场人,我们叫她李经理吧。
李经理在南京某公司工作了17年,画个时间线大概是这样的:
2002年,33岁,加入公司
2005年,36岁,升职副主管;
2011年,42岁,升职主管;
2019年,年满50,被裁员。
你看现在年轻人都喊着35岁危机,结果这位李女士遭遇了50岁危机。
被裁员,其实也没啥,按照劳动合同法来嘛,工作了17年,补偿金不该少啊 。
这就是这家公司神奇的地方,它不裁员。
公司要求她申请退休:「你都50岁了,应该退休了,赶紧提交退休申请。」
为了“鼓励”和“督促”李经理退休,公司第二波骚操作又来了,注销李经理的工作账号。
隐含意呼之欲出:你不体面,我帮你体面。
李经理被逼无奈,只好体面。结果在申请退休金的时候,政府一看,你是管理人员,55岁退休。
你现在不能退休领退休金,你得继续上班。
好家伙,都说年轻人的崩溃往往在一瞬间,而中年人的崩溃却在两头不着落——既不能上班,也没法退休。
你以为可以继续上班,但是公司不同意;你又以为自己可以退休了,结果政策不同意。
不过还好,有国家撑腰,李经理从公司那里讨回了公道,拿到了46万余元的补偿。
之前,我写过很多关于劳动法裁员的文章,但大部分是针对年轻人的。其实很多资深的老员工这方面的经验也是不够的。
这个李女士就是一个典型,明明是违规裁员,她还以为是正常退休。
她这样在公司任职时间超长的员工能够拿到的补偿也是非常高的。
很多职场人听说过n+1的补偿规矩,n是工作年限,但具体并不了解具体如何补偿。
今天,就给岁数大一些的知友分享一些相关的劳动法知识。
1.N+1 的 N怎么算
很多人觉得赔偿的 n 是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所以,只有在自己工作满1年后被裁,才能赔偿一个月工资。
事实上,不是这么回事。
劳动法对于n的计算规则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算半年,给半个月工资。
现在很多公司的试用期就是半年,也就是说一旦过了六个月的试用期后,企业再裁员,起步就要赔偿1个月工资。
2.N的薪水是不是我现在的薪水
很多人觉得觉得所谓的一个月薪水,就是我现在一个月的薪水。
我有一个朋友,刚刚涨薪到5万的时候,跟我算,我在公司工作4年了,如果现在公司裁掉我,要赔偿我n+1,4x5万+5万=25万。
这是一笔巨款啊。相当于快半年不用干活了。
我回答:你想多了。
劳动法规定计算赔偿的月工资是指: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刚涨的薪水,肯定不算。
不仅如此,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的,封顶只能给社平工资的3倍。
以上海为例,上海的月平均工资10338,就算月薪是10万,最高也只能按10338x3来算赔偿薪资。
所以,我那位朋友的封顶赔偿只能是10338x3x4+5万(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话,就没有这5万)≈17.4万。
扣完税,估计连三个月薪水还没有,还是好好干活吧。
对于中年人和企业中层来说,这种封顶其实限制了企业的赔偿金额,让企业在裁掉中年人和中层的时候少花一点钱。
隐含意就是中年人和中层其实有一定的承担风险的能力,就不用向基层一个赔付标准了。
3.N上不封顶?
不仅是计算月工资时有封顶,就算是N的统计上也有封顶。
举个例子,这个案例里的主管有17年工作经验,是不是n=17呢?
其实不一定,如果这位主管的薪资超过了当地三倍社平工资,那么她的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举个极端的例子,假设你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了15年,薪资是2万6。北京的社平工资是8847.33,2万6低于社平工资,那么如果被公司裁员,你的赔偿是:2.6万x15+2.6万=41.6万。
如果你的薪资是2万7,很不幸你超过三倍社平工资,所以你的赔偿是8847.33x3x12+2.7万≈34.5万。
对于职场人,我时常提醒几个数字,第一是三倍社平工资。要么就略低于社平工资,要么就争取远超社平工资,刚刚超过一点是最吃亏的。
同理,类似的数字还包括税基。
举个例子:
第五档的月薪在3.5万,第六档的月薪在5.5万,对于中层的中年人来说,刚刚过3.5万是特别不划算的,反而挣得比3.4万少;但下一个档位又特别远。
4.老员工真能裁掉吗?
李经理工作17年,然后一朝被企业找理由清退,还不肯给钱。
须知,这官司打了两轮,第一轮企业输了,接着还上诉。
所以,2019年就该赔的钱,到了今天才确认能赔,还不知道李经理收到钱了没有。
我们延伸讨论一下:如果企业没有找退休的理由,正常花钱,能裁掉她吗?
答案是不能。
根据劳动法第42条,第五款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员工,公司给钱裁也裁不掉。
所以,以李女士的案例来说,想要请她离开公司,就必须给钱给到李女士自己愿意签协议离职手续。
五年的薪水,奖金以及社保。这就不是n+1能解决的了。
在我看来,要个2n没有半点毛病,2n不过34个月月薪,3年的薪水都不到。
不仅如此,其实李经理她完全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接着干五年干到退休,没有半点毛病。
5.说点个人感想
劳动法说完了,我说一点感想:这个case谁赢了?
李经理赢了?
她本来应该还有5年班可以上,如今却要再找工作,再交5年社保。
如果说李女士赢了,你会发现企业2019年裁的人,到了今天才终于有了判罚。什么时候赔钱还不知道。
须知按照法律,企业根本裁不掉李女士,现在企业算是曲线救国,裁掉了原先根本裁不掉的员工。
所以……
企业赢了?
这位主管在公司工作了17年,这种资深员工,转个岗位成为资深顾问,就算是真退休,返聘回来也能帮助企业解决很多问题。
这种事情于情于理也应该互相协商,结果公司直接销了她的工作账号,这就是撕破脸了。
但是管理者有没有想过?
普通员工会怎么看待,企业敢于撕破脸,赶走了一个不喜欢的老员工,这种行为?
在我看来,这件事给这家公司的其他年轻员工做一个非常典型的示范:
就算我为公司奉献,公司也不会留我做到退休,公司最后还会过河拆桥。
那么,员工又如何安心工作?
目前的形势很清楚。
国家目前需要更多能工作的职场人继续工作,正在研究延迟退休呢。
你这边强制员工提早退休,去花国家的退休金去。
这不是和国家争利吗?
建议国家从重处罚这种公司,能运营这么多年的公司,肯定不是小公司了。
结果这么多年来,一点回报社会的觉悟都没有,为了自己爽,既不顾国家也不顾员工。
这种觉悟,难道不值得一顿毒打吗?
Sean拥有10多年的人力资源行业经验,先后供职于全球领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Randstad和咨询公司Mercer。工作之余,Sean的身份还包括第一财经/南都周刊/领英专栏作家,知乎人力资源优秀回答者。公众号:瞎说职场(HRInsight),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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