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重磅通知!论文数量、影响因子不可与奖励奖金挂钩

大数据文摘

共 1877字,需浏览 4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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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1 16:53

大数据文摘出品

日前,学术造假事件频频被曝光,先有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北大医学部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詹启敏的25篇学术论文涉嫌“造假”,后有多位小初高学生在科技创新大赛中被曝“造假”

学术界的这股“歪风”亟需整治。

为了端正在科研学术界的学风建设,7月29日,科技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主体责任。


《通知》由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发布,其中共提出了10项要求,包括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不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与奖励奖金挂钩等。

加强科研成果把关,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与奖励奖金“脱钩”


首先,在信息报送上,《通知》中明确规定,对重大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及结果,须按要求报送所在地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涉及科技计划的科研项目、创新基地、科技奖励、人才工程等的,应同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对于学术界科研论文的诸多抱怨和诟病,《通知》中也做出了相应的修改和调整:应“科学、理性看待学术论文,注重论文质量和水平,不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与奖励奖金挂钩,不使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专项资金奖励论文发表”。

同时,《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对科研人员的日常教育引导,在年度考核、评奖、评优时要对科研人员的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情况进行考评,并且及时主动纠正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等方面的问题。


《通知》特别提到,加强对拟公布的突破性科技成果和重大科技进展的审核把关,督促项目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导师等对拟发表的论文严格把好学术关、诚信关。此外,建立并严格执行科研数据汇交制度,确保科研活动的原始记录及时、准确、完整,做到可查询、可追溯。

《通知》强调,各有关单位在申请各类科技计划科研项目、创新基地等时,要对落实本通知确定的主体责任事项作出明确承诺。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把各有关单位签署的承诺书作为批复相关科技活动的重要依据并纳入重点核验范围,对不实承诺或违背承诺的,依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关于“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获得科研活动审批”的规定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

值得关注的是,相关单位在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将纳入信用记录,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将被列入重点监督对象。

网友对此各持己见


《通知》发出后,网友们在知乎也展开了热议。文摘菌看了一圈,关于这则通知,大家的分析也很客观。

比如知乎网友@IAAST 就认为科研和发论文的关系并不是对立的


知乎链接: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10796697/answer/1371147468


既然制度发生了改变,就意味着从前的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及时的调整。那以前的规则存在着什么问题呢?

一位知乎名叫“多巴胺”的中国科学院大学材料学博士认为,“旧的学术奖励规则的确存在着很大的弊病,比如学科之间论文发表难易程度存在着明显差异,导致人民币奖励的事实不平等;旧规则从某种程度鼓励且推动了买卖论文/论文抄袭/论文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大量的科研资源浪费在了一些热门灌水领域,诞生了一大批排列组合式搞科研的论文工厂,其中不乏院士这种大佬”。


而他也指出旧的制度也是有优点的,比如一是推动了国内科研论文的数量和质量在过去十年的爆发式增长,二是规则便于基层执行,三是规则量化客观。而取消了这一客观的量化指标,最担心的就是科研机构全面走向关系化,增加了领导们的评判权,同时也扩大了暗箱操作的空间。

知乎链接: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10796697/answer/1371366865

甚至也有网友不看好这一标准,“不用数量用什么,没有标准更可怕”

对于这项通知,大家也都是各持己见,那么对于这次改革,你怎么看?欢迎和文摘菌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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