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生日花了十余万,95后“名媛”的真实家境让人唏嘘...

共 947字,需浏览 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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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11:20

来源:杭州日报、上观新闻、静安区检察院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我和三个朋友点了瓶路易十三
还有150瓶爱恋香槟,玩到凌晨5点

大概消费了10多万元”

一场“生日派对”
因为面子
一晚上竟消费了12万多
最终因为付不出钱,

与店家对簿公堂

事情还要从今年5月21日说起
上海静安区某KTV负责人陶某向警方报案
称一女子石某以办生日派对的名义
在店内消费了
1瓶单价49800元的路易十三洋酒
150瓶单价398元的香槟
算上其他消费

共计121775元

酒单上49800元/支的人头马路易十三 

在派对上享用完高档洋酒和生日蛋糕后,

石某带着三名女子将上百瓶香槟

全部喷洒在KTV包厢内。

根据陶某介绍,

石某是KTV的常客,

在派对前还打电话提前

预定了酒水和包厢布置,

但是在事后却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犯罪嫌疑人石某

警方在办案中发现,

石某实际的生日在8月,

5月20日当天,

她只是以生日为借口举办“520”狂欢派对。

虽然石某提前对于酒水进行了预定,

但是当天她并没有带相应的钱款前来。

由于她本身并没有稳定的工作,

父母也均为上海普通务工人员,

整个家庭事实上也并没有能力

供给她当晚的奢侈消费。

检察官认为,正是犯罪嫌疑人石某

在事前对于生日派对酒水套餐的预定,

才使得商家误认为她有相应消费能力,

并自愿提供了店内价值

十余万元的商品和服务。

但是在5月20日当晚,

商家在交付店内财物后,

犯罪嫌疑人石某并不能支付,

事实上石某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

检察官最终认定,被告人石某,

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让人唏嘘的是,在案件办理中

石某的父亲用自己

辛苦打工赚来的血汗钱

退赔了涉案KTV当晚

4万多元的酒水成本损失

但是,石某终究还是要为自己

“520”那天荒诞的行为付出代价

近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

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判决,

被告人石某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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