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各种开源协议,研发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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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7 05:18
开源协议规定了你在使用开源软件时的权利和责任,也就是规定了你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
乌克兰程序员 Paul Bagwell 画了一张分析图
GNU GPL(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只要软件中包含了遵循 GPL 协议的产品或代码,该软件就必须也遵循 GPL 许可协议,也就是必须开源免费,不能闭源收费,因此这个协议并不适合商用软件。
遵循 GPL 协议的开源软件数量极其庞大,包括 Linux 系统在内的大多数的开源软件都是基于这个协议的。
特点 | 说明 |
---|---|
复制自由 | 允许把软件复制到任何人的电脑中,并且不限制复制的数量。 |
传播自由 | 允许软件以各种形式进行传播。 |
收费传播 | 允许在各种媒介上出售该软件,但必须提前让买家知道这个软件是可以免费获得的;因此,一般来讲,开源软件都是通过为用户提供有偿服务的形式来盈利的。 |
修改自由 | 允许开发人员增加或删除软件的功能,但软件修改后必须依然基于GPL许可协议授权。 |
BSD(Berkeley Software Distribution,伯克利软件发布版)协议
BSD 协议给予用户极大的权利,用户可以使用、修改和重新发布遵循该许可的软件,并且可以将软件作为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前提是需要满足下面三个条件:
如果再发布的软件中包含源代码,则源代码必须继续遵循 BSD 许可协议。
如果再发布的软件中只有二进制程序,则需要在相关文档或版权文件中声明原始代码遵循了 BSD 协议。
不允许用原始软件的名字、作者名字或机构名称等进行市场推广。
BSD 对商业比较友好,很多公司在选用开源产品的时候都首选 BSD 协议,因为可以完全控制这些第三方的代码,甚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修改或者二次开发。
Apache 许可证版本(Apache License Version)协议
Hadoop、Apache HTTP Server、MongoDB 等项目都是基于该许可协议研发的,程序开发人员在开发遵循该协议的软件时,要严格遵守下面的四个条件:
该软件及其衍生品必须继续使用 Apache 许可协议。
如果修改了程序源代码,需要在文档中进行声明。
若软件是基于他人的源代码编写而成的,则需要保留原始代码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及其他原作者声明的内容信息。
如果再发布的软件中有声明文件,则需在此文件中标注 Apache 许可协议及其他许可协议。
永久权利: 一旦被授权,永久拥有。
全球范围的权利: 在一个国家获得授权,适用于所有国家。
授权免费,且无版税: 前期,后期均无任何费用。
授权无排他性: 任何人都可以获得授权
授权不可撤消: 一旦获得授权,没有任何人可以取消。比如,你基于该产品代码开发了衍生产品,你不用担心会在某一天被禁止使用该代码。
MIT(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协议
使用 MIT 协议的软件有 PuTTY、X Window System、Ruby on Rails、Lua 5.0 onwards、Mono 等。
GUN LGPL(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GNU 宽通用公共许可证)
LGPL 是 GPL 的一个衍生版本,也被称为 GPL V2,该协议主要是为类库设计的开源协议。
LGPL 允许商业软件通过类库引用(link)的方式使用 LGPL 类库,而不需要开源商业软件的代码。这使得采用 LGPL 协议的开源代码可以被商业软件作为类库引用并发布和销售。
但是如果修改 LGPL 协议的代码或者衍生品,则所有修改的代码,涉及修改部分的额外代码和衍生的代码都必须采用 LGPL 协议。
因此L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很适合作为第三方类库被商业软件引用,但不适合希望以 LGPL 协议代码为基础,通过修改和衍生的方式做二次开发的商业软件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