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杰316万元买头像,NFT拯救“消亡”中的艺术?

亿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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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9 22:05

当前的NFT,一边是天价买卖,一边是侵权官司。


全文4358字,阅读约需9分钟


文 | 马渭淞

编辑|张宇喆

题图|Pixabay


低调“炫富”一直是很“酷”的事儿。


要问如何让身边人觉得您既低调又富有,那么“花大钱、办小事儿”便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在2021年,购买一个NFT图片作为社交平台的头像或是购买一件数字艺术品则刚好能够体现这一特征。


据亿欧统计,仅在2021年,就有演员鹿晗、歌手林俊杰、NBA球星史蒂芬·库里等多位明星购买NFT产品。这些产品动辄上百万元,甚至有的高达上亿元。



基于NFT开发的数字作品似乎不再只是一张普通的网络图片,或是单纯向外展示的社交头像,更像是一个储存在网络空间的“艺术收藏品”,从而使网络空间成为了这些数字艺术品的“卢浮宫”。


NFT之所以这么“牛”,是因为基于区块链技术,每个NFT都映射着特定区块链上的唯一序列号,不可篡改、不可分割,也不能互相替代。在这一技术前提下,用户将真正且永久地拥有这份数字内容的所有权,成为虚拟世界的收藏家。


由于这些承载在网络技术之上的数字艺术品每每价值不菲。NFT在向外界显示其拥有者的财富与地位之外,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入局。


NonFungible数据显示,2021年第一季度,NFT市场上活跃钱包数量便超过14万个,买主超过7万人,是2020第一季度的131倍,是2020年第四季度的20倍。而随着全行业的增长迅猛,在即将到来的2022年,NFT市场将会持续繁荣。


尽管NFT产品能够高度维护其产品的“唯一性”,但其背后涉及的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也逐渐浮现在大众的视野。


2021年12月初,奢侈品牌爱马仕就发表声明称,美国艺术家Mason Rothschild创作的MetaBirkins系列NFT虚拟手袋抄袭了爱马仕铂金包的设计,侵犯了爱马仕品牌商标权。而此前,NFT游戏平台1Up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超级马里奥形象,也遭到了任天堂游戏公司的侵权控诉。


因此,NFT到底是数字时代的财富机遇,还是昙花一现的虚假繁荣?一时间,成为了人们争论的焦点。



NFT的“前世今生”


NFT是Non-Fungible Tokens的缩写,意思是不可互换的代币,它是相对于可互换的代币而言的,即非同质代币。简单地说,NFT是区块链的一个条目,而区块链是类似于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去中心化数字账本技术。该技术目前主要应用于艺术收藏品、游戏等领域。


从起源来看,NFT的历史可追溯到2014 年。在这一年,Robert Dermody、Adam Krellenstein 和 Evan Wagner 创立了Counterparty,这是一个基于比特币区块链的点对点金融平台和分布式开源互联网协议。Counterparty 允许创建资产并进行去中心化交易,从而为用户创建自己的可交易货币提供了一种方式。


此后在2016年,Counterparty 与流行的集换式卡牌游戏Force of Will合作,并在 Counterparty平台上推出了他们的卡牌。在该平台当中,《意志力》成为了北美销量排名第四的纸牌游戏,这也证明了区块链所能够带来的价值。


然而,NFT大门真正被推开则是在2017年。


这一年,伴随着以太坊的崛起, CryptoKitties出现在了社会大众的视野当中。CryptoKitties是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家名为 Axiom Zen 的公司所推出一个基于区块链的虚拟游戏,允许玩家领养、喂养,以及交易虚拟猫。


图源:CryptoKitties


这个类似于“电子宠物”的游戏在推出后瞬间一炮走红,人们通过交易它们获得了令人疯狂的利润。据报道,在当时,一只虚拟猫的价格飙至10万美元(按当时汇率约合75万人民币)。人们开始认识到NFT的真正威力。


在此之后,NFT 的繁荣局面逐渐打开。2021年3月13日,美国数字艺术家Beeple的NFT作品《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在全球顶级拍卖行佳士得以6934.625万美元(约合人民4.4亿元)的拍卖价成交,创下了在世艺术家作品拍卖的第三高价。


而此次拍卖结束之后,锡安·威廉姆森、村上隆、Snoop Dogg、埃米纳姆、Twitter CEO、姚明等各界明星、艺术家,也纷纷通过各种NFT平台发布了NFT。


据NFT市场跟踪网站NonFungible的数据显示,在2021年11月,加密市场在各个领域中迎来突破性的增长,DeFi(分布式金融)总锁仓量(或“TVL”)突破288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8337.5亿元)创历史新高,环比增长32.7%,BTC和ETC也突破历史的峰值。这也预示着在未来NFT市场将持续向好。



为啥这么招“稀罕”


NFT这项技术与数字艺术的融合,还得从社会客体对高雅文化的“真正艺术”渴望来说起。


在上个世纪60年代兴起的后现代主义理论当中,社会文化被更细致的分化为高雅文化(High Culture)以及通俗文化(Low Cutlure)。


根特大学教授Stijn Daenekindt表示,所谓的高雅文化是在同一文化圈内所形成的具有广泛信仰的文化,并且具备欣赏与留存价值(例如视觉艺术、歌剧、古典音乐等)。而与之相对应的通俗文化则代表的由工业科技发展所大量繁殖的以娱乐、休闲为主内容的消费性文化(例如电影、漫画、小说等)。


由于高雅文化的形式构建是基于较高的经济基础与教育背景,使得能够接受高雅文化也成为了“上流社会”或“精英层次”的象征。这也是很多人积极投身于高雅文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如何才能断定一个文化形式是否能够被划分成高雅文化,其中很重要的一点便是该文化形式是否具有“光晕”(Aura)。


思想家沃尔特·本雅明首次提出“光晕”理论,并认为高雅艺术应该是一种“遥远之物”的独一无二的显现,“此次此刻”也是显像的一部分。“光晕”意味着一种“唯一性”和“在场性”。


然而,随着科技的进步,机械复制时代的到来,大量的艺术复制品开始快速的传播开来,艺术品具有了消费品的属性,从失去了“唯一性”和“在场性”。这是对“光晕”的毁灭性打击。


但是,科技的进步并未将所谓的“高雅文化”毁灭殆尽。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加持,NFT将大量网络艺术品或图片变成了独一无二的“孤品”,每一件基于NFT创作的艺术品都被赋予了唯一的数字代码从而使得它们都具了有唯一性,大规模复制成为了不可能。


由于NFT图片不可被复制,数字艺术再次被赋予了“唯一性”,而图片的唯一也意味着欣赏不再是随时随地,“在场性”也重新回归。


因此,在NFT的加持下,每一件作品都被赋予了“光晕”,成为了具有“高雅文化”属性的、具有观赏价值的艺术品。并且随着该技术的出现,NFT的持有者也被界定为社会的“上流人士”或“精英人群”,令其获得来自外界其他阶层的崇拜,吸引了众多的追求者。


由于NFT的出现,“高雅文化注定被科技打压、驱逐”的理论则成为了伪命题,“艺术在科技下消亡”这一观点发生了颠覆性的转变。



虽“茁壮”成长,但依旧存有危机


尽管NFT能够通过将其产品赋予“光晕”的方式使其成为艺术收藏品,并获得众多用户的拥簇,但也并非说明NFT的未来便注定坦途。


首先,NFT产业发展仍旧处于初期阶段。大家不断将NFT与艺术品、卡牌、游戏结合起来,成就了现阶段最火热的NFT呈现形式。但无论加密货币还是NFT始终都在围绕币圈的流量进行着,而NFT的应用场景却始终困在了“艺术”这个圈圈中。


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媒体学研究员谢韩伟博士向亿欧表示:“NFT的发展目前还未从初始阶段真正走入发展阶段,当下的火热是因为人们乐于为更具有名气的东西买单,而不是真正有价值的,这个事情对于有没有区块链或者NFT加持没有太大意义。”


因此,NFT是否能够真正走出“艺术怪圈”,真正达到“NFT is not only art”,并赋能其他行业目前依旧是一个未知数。


此外,正是由于NFT的产业还未发展成熟,其管理的不完善也导致其存有潜在的法律风险。例如在美国,知识产权法便可能给NFT买卖双方带来重大侵权风险。


在美国知识产权体系中,任何原创作品——无论是音乐、绘画、书籍,还是其他“具有最低限度创造性有形作品”都受联邦法律保护。但相关法律要求,这些作品需要在美国版权局注册才能受到法律保护——此所谓“保护”是指:作品权利所有人可以据此向侵权者提起侵权损害赔偿。


NFT作品的买卖行为全部是在区块链网站上完成的。只要买家能够确认原始销售帐户与艺术家(作者)相关联,那么买家就可以认定其所购买的的作品便是一件“正宗”的数字作品。


然而,区块链网站却难以告诉买家:这些已经上架的“数字珍品”有可能属于第三方所有且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一个副本(剽窃版)。如果确实如此,那么买家的此次购买行为则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买家将此作品转卖,可能会因此承担重大的法律责任。


正式因为NFT在认证“数字艺术”的独一性方面依旧存在缺失,从而导致侵权案件的出现。


尽管NFT的发展迅速并获得了大量的簇拥者,但是这并不等于NFT将会“一路长虹”。正如美国知名作者Jeff John Roberts所说的那样,“不能否认NFT 似乎每天都在给我们带来惊喜,并且现在仍有不少人认可NFT有价值,而且愿意为之付出很多钱。但是他们‘拥有’的东西其实非常有限”。




参考资料:


能峰, 冯., 2018. 本雅明对“Aura”的美学阐释. 宜宾学院学报, [online] Vol. 18,№228. Available at:[Accessed 22 December 2021].

Jeff John, R. (2021). The NFT Craze Offers Easy Money—And Hard Copyright Questions - Decrypt. Retrieved 23 December 2021, from https://decrypt.co/60394/nft-craze-easy-money-hard-copyright-questions

Stijn, D., 2018. High Culture. [online] ResearchGate. Available at:[Accessed 22 December 2021].

一文读懂 NFT 的发展史_比特范. (2021). Retrieved 23 December 2021, from https://www.btcfans.com/article/40137

泽玲, 林. (2021). 阿里腾讯竞跑NFT,一张“小破图”凭什么卖几亿?_亿欧. Retrieved 23 December 2021, from https://www.iyiou.com/news/20210901102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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