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公司不给缴纳五险一金?
共
1796字,需浏览
4分钟
·
2021-03-31 17:37
有个学员在微信上问我,说自己成功面试一家公司,但公司跟他说,试用期不给他缴纳五险一金,问我这合理嘛?这当然不合理。公司这么做,无非就是想降低成本,然后美其名曰:“公司的规章制度”。试用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说,试用期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此时的双方已经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需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况且现在很多城市买房子都需要连续社保,如果一断,很多人可能就丧失了在城市立足的资格,有此类需求的小伙伴一定要据理力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保险费的”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不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有权单方面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俗称“被迫辞职”,与一般的“辞职”不同,这种辞职是被迫的,用人单位是需要给劳动者补偿的。但各地的具体操作不一样,其中细节有一些差异。比如深圳,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不能立即被迫辞职,需要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如果超过1个月还不缴纳,则属于被迫辞职。那我们再来看看用人单位需不需要给劳动者在试用期缴纳住房公积金。这一点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第15条有明确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该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也就是说,只要公司录用员工了,就需要30日内为员工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不存在试用期不缴纳公积金的情况。这一点在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也有明确规定。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38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逾期不缴纳或者少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不管你是否处于试用期,如果公司30天内没有为你办理缴存登记,那公司有可能被责令限期整理,或者处以1万元到5万元的罚款。我相信大部分遇到这种情况的小伙伴,也没那个时间去和公司耗,一般都敬而远之。个人觉得扣这点钱的公司也不是啥好公司,从员工身上剥削的公司,格局也不大,虽然我们都抨击拼多多加班文化,但拼多多至少钱给够了,而有些公司不仅钱不给够,还想方设法让员工加班,甚至能剥削点就剥削点,这样的公司不去也罢。最后也欢迎有问题的小伙伴加微信:chanpin628 沟通交流。此外我们的官方网站也上线了,每日分享高质量的文章、原型素材和行业报告,小伙伴可自行前往索取,支持搜索,需要的小伙伴可点击底部的阅读原文直接查看,或者复制网址:www.dadaghp.com 打开。想学习更多关于产品、职场、心理、认知等干货,可长按右边二维码,关注我们。··················END··················
浏览
24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