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弹窗要狠治了,这类APP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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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8 18:16
来源:电脑报
在过去,APP弹窗广告的三大陷阱一直困扰着用户:一是关闭按钮虚假无效,带有欺骗成分诱导用户点击广告。二是这些广告并没有明确的下载按钮,但是你误触这个界面之后就会自动开始下载。三是“跳转”按钮是虚假的,实际上用户不管点击任何地方都会进行广告跳转。
去年,工信部就APP弹窗骚扰用户问题展开专项整治,效果良好。目前App开屏弹窗信息“关不掉”问题基本解决,“乱跳转”问题发现率大幅下降。
但也产生了新的问题,部分企业开始采用“摇一摇”、“扭一扭”作为跳转链接。
对此,工信部表示,将继续加强监督,为广大群营造更安全、健康、干净的App应用环境。
App弹窗得到有效整治,但形式多样的网络弹窗依旧活跃在互联网平台,开机后突然冒出弹窗、打开网页跳出弹窗,有时甚至会打断我们的学习和工作。并且弹窗内容涵盖广告、新闻资讯、游戏等内容,这其中往往不乏低俗和虚假信息。最可气的是用户还难以退出,要么是多个关闭按钮,要么就是假的关闭按钮,一不小心就点出了广告,非常烦人!
虽说目前已有《广告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这类“网络牛皮鲜”进行规制,但现有的法律法规分布太零散了,且规章条文不够细化,导致在执法中不够明确。因此目前网络弹窗内容低俗、虚假宣传、涉嫌诈骗、无法关闭、强制捆绑等问题依旧存在,网友却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
我们需要一套更加完善的法律规定。
好消息是,国家网信办要进一步明确互联网弹窗的管理规定,今后,APP、网页、小程序的所有弹窗广告形式都将受到有效监管。
日前,网信办官网发出公告,称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动服务管理,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网信办起草了《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提到,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要求:
互联网弹窗不得推送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绯闻隐私、奢靡炫富、审丑扮丑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不得关联某一话题集中推送相关旧闻,恶意翻炒。
弹窗推送新闻信息,应严格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执行,不得超范围转载,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内容,保证新闻来源可追溯和新闻信息真实、客观、全面。
提升弹窗推送信息多样性,不得扎堆推送、炒作社会热点敏感事件,渲染恶性案件、灾难事故等,引发社会恐慌。
明确告知用户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具体方式、内容频次、取消渠道等;不得恶意对普通用户和会员用户进行差别频次推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者影响用户关闭弹窗;确保每条弹窗信息明确显示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身份。
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不得滥用个性化弹窗服务,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等;不得滥用算法,针对未成年用户进行画像,向未成年用户推送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
弹窗推送广告信息,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明示用户;确保弹窗广告一键关闭。
不得以弹窗信息推送方式呈现恶意引流跳转的第三方链接、二维码等信息;不得通过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
可见,规范弹窗频次、针对算法的规制、保障用户权益和体验(不得信息误导、消费误导、无法关闭弹窗等)是本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
此外,意见稿还提出,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不得弹窗推送新闻信息;弹窗推送信息涉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者取得相关许可的,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者取得相关许可。
据21世纪经济援引专家分析,有三种类型的产品将受到影响,一是强烈依靠弹窗广告收入的企业;二是不具备新闻资质的资讯类APP,此前依靠标题党释放内容的弹窗将受到抑制;三是与交易有关的产品,比如购物、直播类型的APP。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意见稿规制的范围较广,其中第二条指出: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是指通过操作系统、终端设备、应用软件、网站等,以弹出消息窗口页面形式向互联网用户提供的信息推送服务。
也就是说,用户日常使用的所有端口,包括APP、网页、小程序等所有弹窗广告形式都在监管范围内。
相比此前颁布的各种行业规范或法律法规,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使得弹窗广告的治理有了更明确、可执行的细则。对此广大网友也是一片叫好,希望在有规可依后还得有更强硬的措施和惩罚力度,彻底治理好互联网弹窗乱象。
随着征求期结束,相关部门将在整理意见后形成正式文件报批,届时小伙伴可以留一下。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原文如下:
编辑:崔崔 审核:胡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