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宝被虚晃一枪?

共 3436字,需浏览 7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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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9 00:38

风乍起。

@科技新知 原创
作者丨樟稻 编辑丨伊页

中国“新四大发明”之一——移动支付二维码遭遇管制?

11月26日,#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冲上热搜,阅读量迅速达到1.8亿,引得不少网友争相讨论。

现如今,移动支付已成为中国居民消费支付的主要方式。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7年,全球主要经济体中,中国国内移动钱包消费占比最高,其中电子商务消费中移动钱包消费占比达到65%。

近些年,移动支付在国内迎来高速发展,二维码由于易识别、成本低等特性,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早在2016年,中国人均每天使用微信扫码已经达10亿人次,使用支付宝扫码达到5亿人次。现阶段,用于支付渠道的二维码使用次数只多不少。

回到开头,倘若按照这起热搜的字面意思,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势必对整个移动支付市场带来冲击,首当其冲的是第一梯队的支付宝、财付通。

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19Q3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数据》显示,支付宝、财付通两者在2019年第三季度分别占据54.5%和39.5%的市场份额,持续保持垄断地位。

或受此不利影响,腾讯、阿里当日股价应声纷纷下跌。好在,这起消息系误读,并不像大多人认为,支付宝、微信支付收款码将被禁止商用,从而对两大支付渠道造成重大影响。

但此次舆论乌龙,亦或有“敲山震虎”之意。

01

实属虚惊一场



与热搜中的表述不同,央行新规实际并非对收款码的商用完全禁止,这一消息最初源自央行近期发布的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

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后简称《通知》)。《通知》对银行卡收单和条码支付终端作出相应管理要求。

主要关注对条码支付终端的要求,《通知》中原话为,“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与热搜的区别,在于“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多了“个人”二字。

显然,生活中常见以个人收款条码作为经营活动收款方式的,多为路边的小商家,对于如何保证他们的日常交易,央行在答记者问中有所补充,“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提升对个人经营者的收单服务质量。”

即是说,只要小商家把自己的个人收款码转成商户收款条码,仍可以正常交易。

实际上,央行对于个人收款条码的整改此前也发生过,2014年3月13日,央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暂停支付宝公司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等业务意见的函》,叫停条码(二维码)支付等面对面支付服务。

直到2016年8月3日,支付清算协会向支付机构下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支付机构开展条码业务需要遵循的安全标准。这可以说是央行在叫停二维码支付后首次官方承认其地位。

与此次相比,两次对个人收款条码整改的背景颇有相同之处,此前在2014年,央行下发紧急文件叫停二维码支付等面对面支付服务,理由是线下二维码支付存在一定的支付风险隐患。

而对于此次整改,央行在答记者问中提到,“近年来,个人收款条码得到广泛运用,有效满足了社会公众的个性化、多样化支付需求,提高了小微经济、地摊经济的资金收付效率。但与此同时,个人收款条码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

这些“风险隐患”主要包括影响风险监测效果、通过“跑分平台”线上远程转移赌资等等。整体来说,此次整改有一定的社会现实需求基础。

02

第三方渠道兴起?

此次舆论中,在二级市场同样有受益方。


当日,拉卡拉在互动平台表示,按照收单业务规则,个人收款码不符合监管要求,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但市场上一直有大量商户使用支付宝、微信个人收款码进行收款。央行新规的执行,进一步明确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让支付市场回归四方支付的本质,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

受此影响,拉卡拉股价直线拉升,截至收盘,大涨18.02%。

不过,事情或许并没有拉卡拉预测得这么乐观。可以看到,由于个人码不得用于经营活动收款,但小商家把自己的个人收款码转成商户收款条码,就可以正常交易。

现阶段,个人码转为商户码,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支付宝和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方引导商户自个人码转变为商户码,两家均已在推进这一进程;二是将现有收款码转为收单机构提供的聚合支付方式。

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21年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研究报告》显示,第三方支付市场除了第一梯队的支付宝、财付通以外,同样有壹钱包、联动优势、快钱等众多玩家。

而所谓聚合支付方式,即二维码支付不再是使用支付宝和微信的“二选一”模式,而是只需扫描一个聚合支付码就可以。除了支付宝和微信,这种二维码还支持百度钱包、信用支付等其他多种支付方式。

目前,聚合支付市场上既有传统银行、银联等各大金融机构,不少银行推出的“二维码收银台”服务,商户只需提供“三证”(营业执照、身份证和收单结算账户)即可办理;此外,一些第三方平台也可以提供聚合收款码,拉卡拉旗下业务就包含这一范畴。

更进一步来看,在个人码转为商户码的过程中,首先涉及一个商户最关注的问题——费率。此前,个人收款码是免手续费的,因此受不少小商户青睐,但如果转成商户码,就牵扯到费率问题。

现阶段,微信支付商户类目对应的行业不同,资质、费率、结算周期都有所不同,在费率这一栏一般为0.6%。支付宝签约支付产品的费率,当面付和电脑网站支付签约费率为0.6%;手机网站支付和APP支付签约费率为0.6%-1.0%;特殊行业费率1.0%,两者区别不大。

此外,微信支付商户申请面向线下小微商户开放,符合条件的微信支付服务商可为小微商户发起接入申请,其交易费率在0.38%-0.6%范围内。

不要小看这些交易费率,对于一些小商户来说,如果把个人收款码变为商户收款码,还要增加服务费,这将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或考虑到这部分小商户的交易基础,央行在答记者问中提到,“确保服务成本不升、质量不降。”

此外,《通知》同样对商户条码有所要求,“结合条码支付受理终端与传统银行卡受理终端的异同点,对特约商户的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实施分类管理。”

以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静态二维码牌等支付方式来说,“对于仅具备条码读取或展示功能、不参与发起支付指令的条码支付辅助受理终端,如扫码枪或盒子、显码设备、静态码牌等,考虑条码支付的普惠性,要求通过建立商户与收单核心要素对应关联关系、加强监测手段等方式强化风险防控。”

考虑到需要满足风险防控,聚合支付方式或受到一定限制。总的来说,此次整改中,微信和支付宝市场竞争中依旧属于“顶流”,其它移动支付平台并不容易扩大市场份额。

03

为数字人民币铺路?

随着舆论发酵,市场上同样有另一股声音,不少网友认为,《通知》将有利于数字人民币的推广。


人民银行最新数据显示,数字人民币试点场景已超过350万个,累计开立个人钱包1.23亿个,交易金额约560亿元。

目前,数字人民币和其他电子支付的差别在于:

首先数字人民币是国家法定货币,是安全等级最高的资产;

其次数字人民币不依赖银行账户的前提下进行价值转移,并支持离线交易;

再次是数字人民币支持可控匿名,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及用户信息安全。

倘若在实施上述支付管控时,小商户面临申请步骤和费率限制,数字人民币定位于现金类支付凭证(M0),或将以这种方式被推广出去。

对此,分析师沈柯认为,理论上来讲,禁止经营使用个人收款码,将利好第三方支付机构和数字货币推广。

但双重利好就会出现重心偏移,这里或许会诞生一个问题,在数字人民币和第三方支付之间如何取舍?

此前在5月22日召开的2021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表示,“大家都是在一条船上,当然在一条船上的人有时候也会有不同意见,有时候也可能在有些问题上会有争议,但毕竟是一条船上。”

面对安全性、便捷性更强的数字人民币,是否会借此次条码支付整改上位?或将成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头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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