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被薅9000万羊毛,“全能车App”案宣判,开发者获刑10年,罚金500万!

架构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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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3 17:48

2017年,一款名为“全能车”的App声称能打开市场上所有品牌的共享单车,吸引476万多名用户注册,收取充值费用达9320万余元。



12月24日,该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非法获利9000万余元的“全能车案”主犯获刑十年、从业禁止五年,涉事公司判罚五百万元。这种空手套白狼的薅羊毛行为,造成共享单车公司损失约3亿元人民币。

据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介绍,2017年1月始,被告人李某梁与张某等人商谋,在未经营任何共享单车实体业务的情况下,在手机安卓端、IOS端设计并上架名为“全能车”“全能车PRO”的App项目,以能打开市场上所有品牌单车为名,吸引大量用户注册并交纳押金、支付使用费。


据报道,被告人采用技术手段将非品牌单车用户修改为其事先注册的品牌单车月卡、季卡用户,通过虚拟客户端发送至品牌单车服务器,获取“哈啰”“摩拜”“青桔”等共享单车服务器开锁指令,将普通用户或非品牌单车用户伪装成品牌单车月卡、季卡用户,致品牌单车计算机信息系统“用户识别”功能无法正常运行,非法许可他人使用被害单位车辆。截至案发,被告人所在单位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展全能车注册用户共计476万余人,收取的用户充值费用9320万余元。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对品牌单车App进行反编译、对App传输的数据包进行抓取、破解获得的数据编写规则及通讯端口等信息,再通过虚拟服务器发送至品牌单车服务器的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主犯李某梁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撤销其原有缓刑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法庭采纳检察官从业禁止建议,禁止被告人李某梁自刑法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相关职业。


被告人吴某、张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到四年不等;被告人何某伟、丁某胜、黄某根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被告单位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处理、传输的数据进行修改、增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


下面为大家分享一下程序员不能碰的职业红线,希望各位程序员朋友无论何时都要绷紧法律这根弦。

程序员不能碰的职业红线

1.制作、销售网络游戏外挂程序设计的犯罪;

2.利用互联网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

3.网络诈骗犯罪;

4.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可能构成的犯罪;

5盗窃网络虚拟财产可能构成的犯罪;

6.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行为构成的犯罪;

7.删除交通违章信息行为涉及的犯罪;

8.以手机为载体复制、贩卖淫秽电子信息行为可能涉及的犯罪。


切莫心怀侥幸,以身试法
技术无罪,坚守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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