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就干:字节准备起诉美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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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9 21:09



下午就在微信群看到了这个

没过多久,字节官方的声明就传遍了朋友圈!


字节跳动针对美国政府行政命令发表声明,声明中表示,总统令开了一个有违表达自由和开放市场的危险先例,如果美国政府不能给予字节跳动公正的对待,字节跳动将诉诸美国法院。


声明称,近一年来,字节跳动一直怀着真诚的态度,寻求跟美国政府沟通,针对他们所提出的顾虑提供建设性的解决方案。但所面对的却是美国政府罔顾事实,不遵循正当法律程序擅自决定协议条款,甚至试图干涉私营企业之间的协商。


画外音:先给你黄毛面子,结果你登鼻子上脸,强盗逻辑一发不可收拾,那对不起,别怪我先礼后兵了!


声明全文相信大家都看过了,就不再放进来了!


三一集团曾告赢奥巴马政府

据了解,在美国,公民和企业起诉政府的案例屡见不鲜,多见于政府基于行政命令对私人的财产、自由和生命进行侵害的事件。法院受理对政府的诉讼后,可以根据宪法、法律和对法律的解释维持或推翻政府的行政命令。


而中国企业起诉美国政府早有先例,且出现胜诉案例。


2012年,拉尔斯控股Ralls Corp(三一集团子公司)欲收购位于美国俄勒冈州海军军事基地附近的4座风力发电厂项目,但遭奥巴马政府和美国外商投资委员会(CFIUS)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下令阻止。


2012年9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发总统令,以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中止了拉尔斯控股Ralls Corp在俄勒冈州Butter Creek风电场的四个风电项目。据悉,这是自1990年美国前总统布什否决一桩中国收购案以来,22年来美国总统首次直接出面叫停外资收购。


此后三一集团展开反击。2012年10月1日,拉尔斯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提出诉讼,指控奥巴马政府越权。


经过两年的案件审理,2014年7月,该案件由哥伦比亚特区联邦法院裁定,此前奥巴马政府禁止三一重工旗下子公司拉尔斯控股Ralls Corp在美的一宗并购案,侵犯了对方的合法权益,该公司应当被允许质证。三一集团获得胜诉。


此案是第一宗成功挑战美国外商投资委员会(CFIUS)的审核流程案例。当时有分析认为,此宗案件的胜利,意味着美国以存在国家安全风险为由阻碍外资公司收购美国企业或商业项目未来可能存在挑战。类似这种审查案件中,外资企业尤其中资企业收购美国资产屡屡遇阻的情况可能发生改变。


值得一提的是,三一集团诉讼挑战的美国外商投资委员会(CFIUS),其是由美国财政部主导的,负责裁定外资收购美国企业是否影响美国国家安全的多部委组成机构,同时也是狙击Tik Tok以及华为的美国机构。


来源肉眼品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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