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退税可以开始申报了 | 一笔3000元的意外收入
Holl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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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2 23:27
一
去年12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第94号文就关于2019年度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清缴工作进行了说明。
所谓汇算清缴,就是指一个居民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内,把他的所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做一次清算,来算一下这个年度到底是该缴纳多少税。
本来是说从3月1日开始。
但是由于疫情的关系,这项工作给推迟了。
目前,随着各地疫情防控情况的变化。
各个省份、各个地区已经开放了此功能。
大家可以直接去登陆「个人所得税APP」。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有两种申报方式。
简易申报和标准申报。
只有年收入没有超过6万元且需要退税的才可以进行简易申报,其他的情况都必须进行标准申报。
两种申报的入口是相同的。
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这里可以点击切换,标准申报的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我上午申报了一下,发现经过重新计算,在减去了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等以后,可以退税3000多元。
突然的一笔意外收入,就像是白白捡了几千块一样。
开心~
二
那么哪类人群才可以获得退税呢?
根据文件规定——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 = [(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也就是说,只计算2019年,2018和2020年取得的收入都不需要重新进行汇算清缴。
简单举个例子。
比如说张三在2019年收到工资18万元。
其中三险一金部分12000元,租房、子女教育或继续教育等专项扣除30000元,2019年已预交个人所得税2000元。
按照规定,计算得到:
180000-60000-12000-30000=78000
也就是说张三应该按照78000元去计算。
查表得到78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
然后计算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是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和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相减后的一个差数,为了快速计算税额而设计。
查表得到36000—144000档位的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然后代入上述公式就能得到张三的应补/退税款为:
78000*10%-2520-2000=3280元
求出来为正,表示你少交了税,需要补税;为负的话,则表示你多交了税,就可以申请退税啦。
这里给大家贴一张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方便查询。
另外注意一下,劳务报酬收入、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都是应该按照收入扣除了20%以后的收入额去进行计算,与工资薪金的计算方式有所区别。
正式员工一般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所得为工资薪金。
如果是作为实习生,则一般是劳务报酬,在计算时就要以其中的80%作为收入额来计算。
所以如果你2019年参加过实习,那么很可能你将会有一大笔应退税款!
三
有些人经过计算以后发现少交了税,那么我必须补税么?
按照文件规定: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也就是说,如果你去年的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经过计算得到的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话,那么就不用去进行补税操作。
也是可以省下一笔费用的。
当然,如果你没有满足这个条件,还是乖乖去进行补税吧,不然会构成违法行为的。
好了,大家快去APP上看一下吧!
ps: 如果是去年有参加过实习的同学,记得把实习的时候租房信息也在专项附加扣除中填写一下。
有道无术,术可成;有术无道,止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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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章,我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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