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来了!明令禁止“大数据杀熟”

龙旋

共 1213字,需浏览 3分钟

 · 2021-09-01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刚在银行办理完业务,就接到了理财的推销电话;刚浏览了房屋信息,就接到房产中介的电话;刚买完房,就接到了装修的热情来电......


很多人都遇到过类似侵犯个人信息的情况,当我们在网上留下了痕迹,个人信息也许正面临着被窃取甚至被利用的风险,好像每个人都变成了没有隐私的“透明人”。
人脸识别、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被出售等等,各种各样的信息泄露早已屡见不鲜。

据媒体调查,在房产界,自己到售楼部去买房的叫做自然到访客,如果是渠道人员带去售楼部的叫做渠道客户,渠道客户如果成交,开发商就要付给中介分销佣金。

所以开发商会进行人脸比对,如果发现渠道客户之前已经自主到访过,就会判定中介代课带客无效,为自然到访客,不需要再付佣金给中介。

使用人脸识别主要是就为了区别客户来调整渠道佣金,不同购房人最后支付的房款数可以存在几十万的高额差价。

同样,外卖的会员加价行为,经常用打车App的客户打车费用会更高,相同的产品不同的价格,这些就是“大数据杀熟”。

刘春泉对记者表示:“使用个人信息并不一定能够直接产生收益,但是可以提升营销的精准性。“
现在,我们终于有了对付“大数据杀熟”和信息泄露的法律武器。

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11月1日起施行。与在此之前颁布的《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一并构建起中国新时代信息安全法律保障体系。历经18年,我国首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性立法“尘埃落定”。


《保护法》明确提出打击过度收集信息行为、个人信息买卖问题、大数据杀熟问题、滥用人脸识别技术问题等。

所有涉及到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的,后续规定都应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任何规定都不得与之相冲突。


《个人信息法》的内容主要包含了四个部分:

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

不得进行“大数据杀熟”;

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等设备应设置显著提示标识;

其中明确了:

①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

②处理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应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③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


专家表示,当前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个人信息保护法进一步完善我国在数据领域的立法体系,全方位构筑个人信息保护网,标志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迈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


相信随着法律的颁布,个人信息数据会得到更好的保护。
(参考来源:人民日报、澎湃新闻、光明日报、第一财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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