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 | 王晓曼,责编 | 伍杏玲,出品 | 程序人生 (ID:coder _life)之前CSDN 报道过,一外国公司因缩减专利奖金,员工拒绝提交代码的故事。
全世界的程序员都一样,被逼急了都会做出毁灭性的行为……
近日,据裁判文书网显示,有程序员因公司未兑现承诺的项目奖金,于是删库跑路了!结局被判5个月的刑期。事情的缘由大概要从2019年12月说起。时任山西某科技公司开发的同城生活服务平台技术部的刘经理交给被告人王某(以下简称:王某)一个任务:开发OBS代码,如果开发成功公司会有奖励。2020 年 3 月 22 日,该公司此平台被晋城市商务局选为晋城市同城生活服务平台,受晋城市商务局委托向消费者发放电子消费劵。王某开发完毕后,经测试代码开始正常运行,公司却迟迟不肯兑现原有奖励承诺,于是王某产生了“报复”心理。4月13日,王某通过恶意修改华为云OBS对象存储服务代码的方式,导致在发券日当天上午,该平台瘫痪无法正常运行,截止发现时,造成该平台的15万会员无法进入平台领取价值76万元的定向电子消费券,给该平台声誉和会员收益带来了严重影响。事后,该平台负责人向晋城城区警方报案,经查处,办案民警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并于4月15日将其抓获。近日,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作为山西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精通计算机技术的专业人员,为了泄愤报复,私自修改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程序中存储服务代码,造成了为用户提供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侵犯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从判决书内容看,王某的行为导致该平台于持续一个半小时运行异常,仅瘫痪一个半小时却背负了刑事案件的罪名,可以说是非常得不偿失的。这些年国内“删库跑路”的案例并不少,有的还造成上市公司公司损失巨大。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为何频频发生?关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解释: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删库跑路这一“报复性”行为,最多也不过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相对很多的客观条件,比如严格的权限管理、严格的流程规范、严格的数据备份、双活方案。这都是从技术或者管理层面来进行的预防和措施,但不管怎么管理终究很难避免在职的程序员拥有这些权限。如果不是受到非常大的委屈,没有程序员愿意干出这么牛逼的事业!关于“删库”你怎么看?欢迎在留言区讨论交流。
https://mp.weixin.qq.com/s/JwPOt7i2Og5EQw2UWGckiw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e0315b5f3ccb4bb9974aac5b018632de本公众号全部博文已整理成一个目录,请在公众号里回复「m」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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