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违法:微信这功能以后别乱用了!
如在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判决书中,承租方租赁期满后,面对出租方多次提醒、提出加租意愿,既不表示继续承租,也不表示搬离案涉房产,只是回复了一个""的表情符号。
在出租方看来,这个""的表情符号意味着对加租的认可。但承租方却认为,这种认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支持出租方,认为应当认定承租方同意按照加租后的标准继续承租。
同时,判决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相应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而在另一份民间借贷案的判决书中,贷款人张辉锋给借款人闫浩发微信,罗列了后者的借款明细。
闫浩则回了一个表情符号“” 业。
这一表情符号在张辉锋看来意味着认同,但闫浩称:这个“” 不是认可张辉
锋的微信内容。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认为:
张辉锋提交的微信记录,没有得到闫浩的明确认可,因而该微信内容不能作为后者尚欠张辉锋相应金额的依据。(法治日报)
其实从以上两个案列当中并不能看出某个表情所代表的真正含义,所以大家在谈重要事情时,尽量不要使用表情,避免因为歧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卧槽!微信可以改彩色昵称了!!!
卧槽,微信状态被玩坏了,附大量微信状态视屏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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