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北京市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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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 06:35


为贯彻中宣部等九个部委所颁布的《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北京市博物馆领域的革新,以持续推进博物馆事业的优质发展为目标,北京市文物局结合实际情况深入研究,起草了《北京市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了引人注目的“3511”计划


首先,着眼于至少3家博物馆,如首都博物馆等,并将其纳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创建计划”,展示了对建设一流卓越博物馆的追求。


其次,重点关照约50家具备首都氛围,符合最高标准的央属博物馆、市属主要博物馆,甚至是高质量的非国有博物馆,并将它们纳入“卓越博物馆扶持计划”


另外,计划培育和孵化大约100家地域文化特色的“小而美”博物馆,这些独具特色的场馆将反映出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和创新文化等,或制定个性化的扶持政策,从政策引领、资金投入到人才培养等多方面予以强力支持。


同时,还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类博物馆”进行挂牌开放,体现计划的内涵与全面性。


此外,《实施意见》进一步强调支持博物馆专业学术期刊的蓬勃发展,并鼓励具备条件的博物馆创办学术期刊。通过持续加大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博物馆领域相关项目的支持,为博物馆学术研究提供了坚实支撑。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意见》中提及的“微博物馆”推广计划。该计划鼓励博物馆与商业企业紧密合作,在不同城市的公共场所因地制宜地设立一系列能够展示和传播功能的“微博物馆”,以呈现更生动的体验和更广泛的传播。


该《实施意见》的公示期为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9月13日。


未来,博物馆领域将充满更多创新和发展的机遇,这一系列举措以其前瞻性和多维度的构想,将推动博物馆领域朝着更高水平发展,为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发展开辟了新的视野。


北京市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北京市博物馆领域改革,持续推进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牢牢把握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紧紧围绕“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总体框架和“四个文化”基本格局,将博物馆事业发展全面融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与大国首都地位相匹配的博物馆之城。


(二)发展目标


到2030年,北京博物馆之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基本格局初步显现,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态势基本形成,博物馆之城建设的影响力持续彰显。到2035年,全域活态博物馆基本形成,博物馆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博物馆事业成为全国文化中心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柱,为加强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贡献积极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三)优化博物馆空间布局


根据北京“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挖掘整合北京城市功能与空间发展潜力,搭建全域活态博物馆的空间框架。构建中轴线及其延长线、长安街及其延长线2条博物馆之城的关键空间轴线和核心引领区、示范探索区、整合创新区和环境协调区4大政策分区,多个城市重点文博区的“两轴四区多点”空间结构。推动东城区、西城区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建设博物馆之城核心引领区。支持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通州做强做实基础,建设博物馆之城示范探索区。指导顺义、大兴、昌平、房山及经开区结合新城建设,重点创新博物馆之城建设的空间与功能组织模式,建设博物馆之城整合创新区。引导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提炼区域文化特色,补足资源短板,建设博物馆之城环境协调区。在博物馆及城市文化资源高度富集的地区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功能互补、配套完善的博物馆之城重点文博区。以地标型重点博物馆或重要博物馆集群为核心,通过博物馆功能外溢并与城市空间、功能充分融合,以带动上下游产业及城市功能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博物馆的品牌影响力、文化辐射力、人流吸引力、消费带动力,推动城市更新,促进产业发展,带动居民就业,成为北京博物馆之城的基础单元和重要支柱。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四)完善博物馆体系结构


实施“3511”计划。支持首都博物馆等至少3家博物馆纳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创建计划”;重点支持50家左右符合首都气质、首善标准的央属博物馆、市属重点博物馆或高品质非国有博物馆,纳入“卓越博物馆扶持计划”,按照“一馆一策”的要求建立专门的对接服务机制,支持其成长发展、做好做精,快步走进中国博物馆事业的第一梯队,成为北京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引领和标杆;孵化和培育100家左右反映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和创新文化的“小而美”的地域文化特色博物馆,坚持因地制宜、因馆施策,制订差异化的扶持政策,从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类博物馆”挂牌开放。开展“类博物馆”培育计划,引导具有部分博物馆功能,但尚未达到登记备案条件的社会机构逐步提升水平。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


(五)加快重点博物馆建设


结合国家重大战略,以及长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一批国家重大文化工程,支持、推动建设一批代表首都形象的现代化博物馆。扎实做好北京大运河博物馆(首都博物馆东馆)、西山永定河博物馆、中国长城博物馆建设工作。依托琉璃河、路县故城、新宫遗址等重大考古发掘项目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加强考古遗址博物馆建设,推动路县故城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博物馆)建成开放。指导推动一批市、区级博物馆建设项目,实现每区至少拥有一座区级综合性博物馆。积极吸引中央部委、军队、中央企业、高等院校在京设立博物馆。逐步对现有的市、区级博物馆基础设施进行渐进式、可持续的更新改造和提质升级。实施“博物馆更新改造计划”,支持和指导一批建成开放时间较长的老旧博物馆馆舍升级改造、完善功能、提升活力。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六)支持特色博物馆发展


探索通过联合认证、共建共管机制,引导高校博物馆、国有企业举办的博物馆纳入行业管理体系。加强央地协同,建立针对央属博物馆共建机制,与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部队等举办主体密切配合,支持北京市域内不同类型的央属博物馆融入到首都博物馆体系之中。鼓励具有文化资源的市、区属国有企业,特别是老字号企业举办企业博物馆。依托历史文化村落、街区等富有地方特色和集体记忆的文化空间,建设、发展具有北京特色的生态博物馆。落实《北京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的若干意见》,依法依规推进非国有博物馆法人财产权确权,不断提升非国有博物馆在全市博物馆体系中的比重和地位。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


(七)改进征藏体系


实施“北京记忆”征藏行动,引导各类博物馆树立专业化收藏理念,强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四个文化”相关藏品征集,注重老城改造、城乡建设等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的征藏,丰富科技、现当代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专题收藏,鼓励反映世界多元文化的收藏新方向。持续发挥北京博物馆大数据平台在全市博物馆藏品管理中的中枢作用,逐步完善可移动文物动态管理机制、非国有博物馆藏品备案工作流程、发掘和罚没文物移交机制。鼓励社会捐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物征集。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市财政局)


(八)提升保护能力


健全博物馆藏品登录机制,推动非国有博物馆藏品登录工作,稳步推动馆藏文物信息资源公开共享。推进藏品档案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广藏品电子标识,不断加大馆藏珍贵文物高清影像信息采集比率,提高文物数字化保护水平。分类推进珍贵文物保护修复工程,推动各级各类文物收藏单位及时抢救修复馆藏濒危珍贵文物,注重保护修复馆藏革命文物。建立北京市馆藏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库,提升馆藏文物修复和预防性保护能力。实施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完善文物保存、监测和调控设施,提升文物库房标准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九)强化科技支撑


发挥好博物馆学术带头人作用,建设具有优秀科研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博物馆研究团队,重点攻关制约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挂牌一批北京市文物局科研基地(工作站),支持有条件的博物馆建设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设立北京博物馆之城建设研究中心、博物馆之城研究院,培育形成国家级学科创新中心。创新科研工作机制,完善博物馆科研成果评价制度,探索建立“博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加强博物馆与在京高校、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推动设立北京市博物馆科技创新课题和科技创新奖。支持《中国博物馆》《博物院》《北京文博》等博物馆专业学术期刊成长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博物馆创办学术期刊。持续加大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博物馆领域相关项目的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十)践行数字化战略


充分利用国家文化专网和北京市智慧城市共性基础设施,整合现有资源,构建智慧新型基础设施,提供共性服务。完善北京市博物馆大数据平台数据库,对接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关联中华文化数据库,探索利用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化、全量化的全域博物馆大数据中心。建设博物馆协同管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实施北京市博物馆大数据平台二期工程,探索构建分层分区管理的京津冀协同管理模式。建设博物馆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提高供给能力。规范全域博物馆服务入口,基于北京市博物馆大数据平台和北京博物馆云小程序,实现面向公众的分时预约、展览讲解、便民服务等统一服务,提升服务数字化水平。推出云展览、云直播、云讲座等数字文化产品,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互动,提高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推进服务应用与北京智慧文旅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贯通。鼓励应用科技赋能,提供智慧导览、数字人讲解等沉浸式新型互动体验。推动一批创新示范的智慧应用落地。建设博物馆数字文化消费体系,提高带动能力。鼓励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开发博物馆数字文化产品,推出一批数字文化IP,构建可感知、可体验的虚实融合数字消费新场景,支持与购物、餐饮、住宿、文娱、旅游、休闲消费等业态融合应用,创造和激发新型文化业态消费潜力。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十一)提高展陈质量


基于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和创新文化四大主题,充分利用北京文脉底蕴深厚和文化资源集聚的优势,构建覆盖全市博物馆,全面展示“四个文化”主题的特色展陈体系,创新展陈角度与方式,充分展现文物本身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科技价值。鼓励支持博物馆按照市场化运作举办特别(临时)展览。实施“北京故事”展示计划和“首都精品文物展览季”活动,组织开展优秀展览评选推介活动。将优秀博物馆展览项目纳入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北京文化艺术基金的重点支持范围和北京市文学艺术奖的奖励范围。
优化展览策划制作流程。进一步深化实施策展人制度,在博物馆展览项目的策划与落地过程中,实行策展人负责制,给予策展人更多话语权。完善策展人的遴选与培养机制,培育一批独立策展人和专业策展机构。鼓励博物馆设立“策展人工作室”,创办“北京国际博物馆策展人大会”,探索建立博物馆展览交流推广平台和博物馆策展人联盟组织。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旅局)


(十二)增强社会教育功能


不断拓展博物馆社教活动内容,广泛开展博物馆里过传统节日、纪念日活动,加强对中华文明的研究阐发、教育普及和传承弘扬。创新社教活动机制,推动全市博物馆设立教育专员,制定北京市博物馆教育服务地方标准,建立北京博物馆之城教育项目库。加强博物馆与学校之间的交流协作,持续深化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对博物馆资源的利用机制。组织开展优秀社会教育活动评选推介,打造社教活动品牌,在全市博物馆创建100家“家校社”共育实践基地(博物馆校外教育基地);建立博物馆资源进校园常态化机制,设立100所“博物馆进校园”特色学校,开设博物馆主题课程,探索建设“双师课堂”。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教委)


(十三)加强传播服务


制订北京博物馆之城品牌战略,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传播北京博物馆之城品牌和北京博物馆所蕴含的文化精髓与时代价值。设计发布北京博物馆之城品牌标识体系,纳入城市符号系统和城市交通路牌指示系统,在全市博物馆统一推广。坚持“一馆一品”突出特色,支持博物馆品牌、商标的注册推广。依托市属媒体平台,开设博物馆之城专题栏目、节目,传播博物馆文化。实施北京博物馆全媒体推广计划,支持博物馆依托互联网、新媒体平台,推出一批综艺节目、纪录片、在线直播活动等精品博物馆传媒产品。推进博物馆走基层、进学校,推出“流动博物馆”“快闪博物馆”,形成多层次、多焦点、多主体、多渠道、多内容的融合传播体系。在“国际博物馆日”期间,策划举办“北京博物馆活动月”,集中推出一系列博物馆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四)实施“博物馆+”战略


落实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相关要求,推动博物馆与文化、旅游、科技、商业、教育等业态相结合,做好“博物馆+”文章。支持一批博物馆公众服务空间和服务设施提档升级,以观众体验为中心,优化文化基础设施,拓展文化服务领域,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支付、语种、应急等便利化功能;探索引入优质餐饮、休闲、文化创意服务企业,通过文化活动带动餐饮、购物等综合消费;引入数字零售、数字人民币等消费应用场景,投入在线直播、沉浸体验、剧本游戏等科技、文化场景,培育文化消费新业态。探索有条件的博物馆实现夜间开放模式,试点建设“24小时博物馆”,打造博物馆夜间消费品牌。依托部分城市中心区的重点博物馆文化资源,下沉赋能城市商业发展,探索将博物馆文化服务功能与城市消费空间深度融合,培育一批以博物馆为主题的特色文化商圈。鼓励商业、餐饮设施引入博物馆功能,在城市商业综合体中搭建文化场景,赋能传统商业,支持老字号传承发展,鼓励在传统商圈改造中增设博物馆或增加博物馆功能。实施“微博物馆”推广计划,支持各类博物馆与商业企业合作,在各类城市公共空间因地制宜设立一批具备展示传播功能的“微博物馆”, 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更多近距离接触文化展品的场景。把博物馆科普教育、文化传播功能搬到公园户外空间,结合公共设施设置沉浸式、体验式文博内容,提高空间使用效率。统筹谋划在全市十大交通枢纽设置博物馆展示空间,彰显北京文化特色,打造城市窗口文化名片。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五)促进交流互鉴


不断扩大北京地区博物馆国际朋友圈,用好国际友馆资源,在展览互换、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深化中日韩首都城市博物馆论坛机制,广泛参与文物领域多边交流和国际合作,举办世界文明主题展览。以大运河博物馆(首都博物馆东馆)落成为契机,不断提高首都博物馆国际交往能力。扩大北京孔庙国子监国学文化节、北京白塔寺中尼文化节等节展活动国际影响力。用好高端智库和国际组织交流渠道。发挥北京各大科研院所、智库和媒体的学术优势,探索以学术推动“中国话语”“中国智慧”“中国经验”的国际研究传播。配合中央重大外交活动和本市外事活动,加大对文物“走出去”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友好城市、海外文化中心、孔子学院等平台载体,拓宽文物对外展示传播渠道,在相关国家举办特色展览,并积极引进一批高水平展览。建立出境展览项目储备库,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弘扬中华文化蕴含的人类共同价值,推出一批中国故事、国际表达的文物外展品牌。实施世界文明展示计划,每年引入50场境外文化展览在京展出。实施北京博物馆国际形象提升计划,提升博物馆涉外接待能力,在全市培育100家具有多语种导览能力的专业博物馆,培训一批具有外语讲解和涉外接待能力的专业讲解员。推动一批精品博物馆、特色博物馆成为外交外事活动场地。实施“北京博物馆之城朋友圈计划”,积极参与国际博物馆协会城市博物馆委员会相关活动,争取在北京设立国际博物馆城市研究与交流中心。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政府外办、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改革措施


(十六)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创新管理体制,分类推进国有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的决策执行或监督咨询制度;结合市属博物馆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探索推进博物馆“总-分馆”管理制度,更好地推进馆际间资源共享和协同合作。完善协作机制,按照制度互通、人才互动、藏品互用、资源互融、服务互联的总体思路,设计、构建北京博物馆之城协同发展机制;建设博物馆资源供需对接数据库,推动资源在各类博物馆之间流动;积极开展联合培训、交流研讨、联合策展等人才交流活动;建立不同规模、不同层级博物馆之间的结对帮扶关系,推动大型博物馆为中小型博物馆提供人才、资源、服务方面的支持。推进“一馆多址”,扩大备案博物馆的公众服务面。推动多元投入,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以直接捐赠、设立基金会或专项基金等形式支持博物馆发展。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委编办、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十七)提高博物馆社会化水平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建设,实施博物馆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展览、教育和文创开发,培育一批博物馆社会化运营试点单位和试点项目。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管理,在不改变藏品权属、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博物馆委托管理模式,明晰博物馆所有者、运营者职责和权利关系,进一步通过委托运营的方式促进行业内部对博物馆各种资源要素的优化以及合理有效配置,并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鼓励社会力量投身博物馆社会服务,加强北京博物馆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优秀博物馆志愿者评选推介活动,进一步完善培训和激励机制,建设博物馆志愿者服务平台,引导更多的博物馆参与提供志愿服务岗位和培训机会,不断扩大志愿者队伍规模,为北京博物馆之城建设助力。组建北京博物馆之友联谊会,跨馆际招募会员,提供多样化的会员服务,并引导会员参与博物馆公益文化服务,为博物馆学术研究和公众服务提供支持。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十八)健全激励机制


博物馆开展陈列展览策划、教育项目设计、文创产品研发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藏品征集、事业发展和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等。合理核定博物馆绩效工资总量,对上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可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单位内部分配向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员倾斜。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保障措施


(十九)完善管理体制


推动制订《北京博物馆条例》,完善和国家文物局的部市合作机制,落实北京“博物馆之城”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编制出台北京博物馆之城建设相关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按照国办《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部署,完善市区两级财政投入机制,落实博物馆有关支出责任。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文物收藏展示单位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通过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对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予以扶持。激发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活力。进一步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发挥公共文化服务骨干作用。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


(二十)加强队伍建设


深入落实“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设立北京博物馆之城建设高层次人才库,以能力素质建设为核心,重点培养、建设文博高层次领军人才、复合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四支队伍。建立与高校协同针对性人才培养机制,与北京市各高等院校合作,设立博物馆院(系),加强博物馆学人才教育,完善博物馆学学科课程体系。编制出版《北京博物馆之城建设工作手册》,举办博物馆之城建设系列专题培训班。加大面向博物馆国际组织的中青年人才储备和推送力度。支持文博事业单位优秀杰出人才申报本市重点人才工程和重要人才项目,加强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文物保护项目与人才培养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十一)加强监督管理


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坚守文化安全底线,守好阵地、管好队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博物馆建设的管理机制,在行业准入、等级评定、科研活动、陈列展览、学术交流、馆际合作、政策信息等方面加强指导。开展全市博物馆质量评估,定期监测博物馆管理运行质量。通过“双随机 一公开”等监管形式,加强和规范对博物馆藏品征集、保护与利用的管理。推动博物馆通过年报、网站、媒体等方式,公开发布管理运行情况,定期发布博物馆事业发展皮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委宣传部)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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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撰稿:刘静琳

排版:刘静琳

审核:廖汇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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