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设计时刻:启用/停用/删除,该怎么用?什么时候用?

皮酱叨逼叨

共 1936字,需浏览 4分钟

 · 2022-06-19

起因

最近在做BMS计费相关的内容,涉及到了很多基础计费规则的管理。一般来说,对于这种基础规则/配置的管理,就是常用的增删改查显算传一把梭就完事了,但是关于规则的“启用/停用”状态这一点却让我差点踩了坑,恰巧之前我也对这一块有过一些思考和总结,于是就借此机会,写一篇文章来沉淀一下。

遇到的难题

创建好了三个规则,其中规则A和规则B是启用状态,而规则C是停用状态。

规则列表

接着,在创建某个方案的时候,需要选择使用某个规则。一般来说都会做一个限制,就是:只能选择“启用”状态的规则。

创建方案

以上的内容是一个工作中很常见的场景,一般大家也都会使用上述的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

但是如果此时,换个视角来思考这个问题,可能很多产品朋友就会发现自己平时并没有注意过这一块的逻辑,是一个小小的盲区。

停用、删除规则怎么办?

关于删除,一般常用的方式是通过规则去反查方案,如果规则被方案关联了,则不允许删除;或者是方案被废弃了/停用了之后,才允许删除。

关于停用,一般来说会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反查关联性,判断是否可以停用;另一种是不做关联性判断,直接停用,等具体使用到了此规则的时候,再判断状态是否可用。

第一种方式和上面的删除的方案是一样的,这里主要聊一下第二种直接停用的方式。第二种方式会有一点小坑,需要注意一下。

当规则停用了之后,编辑方案的时候,是否需要默认带出停用了的规则?

例如,账号和角色关联就是一个很常见的功能,账号可以停用,角色也可以停用。但是角色被停用了之后,账号虽然还是关联了这个角色,但是失去了相应的权限。

截图自谷仓OMS

上面的图片是从谷仓的OMS中找的截图,当角色被停用了之后,编辑一个关联了此角色的账号时候,还是会带出原来的绑定数据,但是点击下拉的时候,是找不到被停用了的角色的。所以如果不点击编辑,其实是判断不出来角色已经被停用了,即使点击了编辑,也需要切换了不同的角色之后才能发现原来的角色被停用了,其实已经不能再选不中了。

这个处理逻辑是正确的,但是也是有体验不好的弊端,可以试着优化一下。如果能在编辑的时候直接对角色加上一个tag标识,提示这个角色被停用了,应该会更好。对了,这个地方还有一个不算BUG的BUG,角色被停用了之后,这里展示的是角色的id,看起来也有点奇怪。

怎么解决的

看完了上面的案例,再回到停用规则这个问题上来,我们也可以效仿“账号-角色”的关联方式来处理。如果停用了规则,则对应的方案还是关联了此条规则,只不过是方案可能不能生效而已,因为关联的规则被停用了。

但是由于在做的计费方案,关联了很多个规则,这样就会在使用上带来一些弊端:明明方案关联了规则,但是却不能生效,逐个排查了之后才发现,原来是某个规则被停用了,所以导致了方案未能生效。

鉴于上面的分析,我们内部讨论了之后发现,两种方案都各有利弊,但是考虑到规则的维护和管理的难易程度,以及方案未生效之后的排查难度等。

最终的方案是:我们对大多数规则都没有做“启用/停用”的状态。

原因如下:

  1. 一个规则会被多个方案所引用/关联,如果规则停用了,那么方案可能也会受到影响,由于关联的对象太多了,这样做一些关联性判断的时候会增加很多工作量,需要去反查分别被什么方案关联了;
  2. 对于很多规则来说,配置起来并不是很复杂,成本不会很高,所以启用和停用的状态用途并不大,如果想要停用那就直接删除就好了;
  3. 停用和删除,在很多场景下会有重复的作用,用户一时间不知道该选择停用还是删除,过多的使用停用可能还会造成更多的冗余数据;

虽然大多数规则是没“启用/停用”状态,但是针对一些特殊的规则还是保留了“启用/停用”状态的,这些规则一般会有以下一些特征:

  1. 配置比较麻烦,如果暂时性的不想要可以停用它而不是删除,因为删除后再重新配置比较费时间;
  2. 关联性不是特别复杂,哪怕是同时有“启用/停用”和“删除”功能,但是关联性不是很多,逻辑判断不会特别复杂,兼顾的业务场景也比较多;

总结

关于“启用/停用”,最开始我一直采用的一个设计方法论是:如果配置比较复杂,则加上“启用/停用”,如果配置比较简单,则不需要加上这个。

但是经过这一次项目的小风波之后,我发现除了考虑这一层因素之外,还需要考虑一下关联性的问题。如果关联对象多,关联的链路长,则尽量少用多余的状态字段,这样会导致开发、测试、使用的时候都更麻烦。

还有一个小细节要注意的就是,一定要和团队中的其他产品、开发、测试等沟通好一个通用的解决方案,这样可以打消很多不一致的疑惑感。让大家都知道,到底什么时候用这个状态,什么时候不用这个状态。

以上便是最近项目的一个小小感触,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如果对这一块你也有其他的感触和见解,也欢迎留言与我交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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