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节两员工收58万元操纵抖音热榜被判刑

机器学习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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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9 19:51

转自 | 程序人生 (ID:coder _life)

11月26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字节跳动两员工因收受他人给予的钱财共计58万余元,将对方指定内容推上抖音热榜,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两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判决书显示,此案两名被告人分别为王某迪、张某,均为90后。2018年9月至2020年8月间,被告人王某迪在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抖音-内容运营-热点运营职位,负责抖音热搜提报,后转岗至抖音-热点-内容策划职位。

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间,被告人张某在北京字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抖音-内容运营-热点运营职位,负责抖音热搜提报。

判决书显示,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字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均为北京字节跳动的关联公司。

2019年7月间,被告人王某迪收受王某(另案处理)钱款共计人民币9050元,将王某指定的内容推上抖音热榜。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间,王某迪收受王某钱款共计人民币576000元,并将其中的人民币220100元给予被告人张某。王某迪将王某指定的内容发送给张某,张某将上述内容推上抖音热榜。

2020年9月3日,被告人王某迪、张某向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王某迪亲属代为退缴人民币364950元,张某退缴人民币2201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迪、张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应予惩处。

鉴于王某迪、张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二人已将违法所得退缴,遂判决被告人王某迪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张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扣押在案的钱款予以没收;扣押在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的手机三部,退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

参考链接: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5beee78cfda948258a86f50f909f1b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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