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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募格学术整理。参考资料:财新网(冯华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观察者网、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法律案例库等
导读:
32岁破格晋升教授,42岁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的于志刚。在落马一年后,因突发脑溢血去世,年仅49岁。
于志刚是刑法学者出身,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此前被控受贿691万元,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过堂后尚未宣判,便因病去世。他的“双面人生”,也让无数人唏嘘不已。
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病亡
2001年,28岁的于志刚进入中国政法大学任教,2002年破格晋升副教授,2005年,32岁,再次破格晋升为教授,2015年5月被任命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并兼任校党委常委。
2021年1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2021年6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表示,经查,于志刚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违背师德师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请、旅游;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公权私用,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于志刚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其违纪违法行为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于志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1年11月25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于志刚受贿一案。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于志刚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于志刚利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1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于志刚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于志刚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2年5月,据财新网报道,于志刚被羁押在辽宁省公安厅看守所。5月2日早晨6时,于志刚准时起床活动,还曾和同室被羁押者下象棋,后感到眩晕,遂被扶到床上。送医后,于志刚被诊断为脑干大面积出血,约于5月3日23时许不治病亡,得年49岁。
过堂后尚未宣判,便因病去世。于志刚的“双面人生”,让人唏嘘不已。
于志刚2001年进入中国政法大学任教,任刑法学讲师。次年,就晋升为副教授。2005年,32岁的于志刚再次被破格提拔为教授。于志刚两次被破格提拔,一跃而升为法学院教授,可以说是火箭般的速度。此后他仕途一路顺畅,短短14年就擢升为法大副校长、副厅级干部。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期间,于志刚曾负责该校的“自主招生”考试。2015年7月14日,《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曾报道,在该校的自主招生考试中,“副校长于志刚全程巡视了笔试和面试现场,并在面试之前举行的评委培训会议上讲话……于志刚从自主招生的目的和重要性出发,强调在工作中要确保选拔科学性和过程公正性。”“他一边在自主招生会上反复强调要公平公正,不能对不起学生云云;一边私下大量收钱。”一位接近于志刚的知情者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对于于志刚的为人处世,与其接触甚多的人士,对其评价呈现两个极端,有人称他“小小年纪功利世俗,而且精于世故,因此仕途顺畅”;亦有人认为他学术功底扎实深厚,待人亦谦和。我们在于志刚的母校人大官网上看到一篇于志刚的专访。文章中,更多的透露出了这位学者关照社会、实事求是的正能量成长过程。可能因为是缘分,当年高考成绩全省前三的于志刚报考了人民大学法学院,开始了长达十年的求学之路。他是法学院1991级学生中为数不多的坚持本硕博连读的学生,用他的话讲,他是人大法学院“钉子户”之一。十年的人大时光让他对这一方精致的校园异常熟悉,“在人民大学及周围五公里之内闭着眼睛都不会迷失方向。”在人大,于志刚不仅收获了受用一生的价值观念、知识体系、研究能力和工作习惯,也收获了甜美的爱情。他的夫人与他本科同班、研究生同校,共同在人大度过了美好的恋爱时光。时至今日,他们还常常会带着孩子在人大校园散步,“我们两口子最熟悉的地方就是人民大学,所以空闲的时候就会带孩子回去转转。”“在人大接受的学术训练和教导过我的老师们让我得以迅速成长。也正得益于此,我才能够在进入中国政法大学以后迅速适应工作环境,不断取得新的成绩。”母校在于志刚眼中,就像家一样。“人大学子对母校永远怀有一种莫名的情感,这种情感是什么?可能就是想起学校就感觉到温暖。任何时候只要人大有需要,作为学生都会竭尽所能为母校贡献自己的力量。所以我觉得学校和家是一样的,你愿意回家,那就是你一切平安,甚至过得挺好;你不愿意回家,那一定是生活、事业、心情上有不舒服的地方,不想跟父母分享这种不好,不想给父母添堵,这个道理是一样的。”2001年博士毕业进入中国政法大学任教,2002年破格晋升副教授,2005年破格晋升教授,2006年担任刑法学博士生导师,同年兼任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7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0年获得北京市五四青年奖章,当选第11届全国青联委员,2015年5月被任命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在光鲜的履历表后,是于志刚对工作多年如一日的专注与付出。在同事眼中,于志刚是典型的“工作狂”。“我永远会在第一环节、第一时间解决所有事情。我不能让任何事情等我,一定会把事情按照应有的进度解决好,并且我从不浪费任何时间。”他说,在其位谋其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是支撑自己努力工作的动力,“这是我们这一代人最大的优点。如果这个世界给了我什么机会或平台,我就一定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做人做事总得有点信念,再苦再累是自己的事情,信任你的人需要的是结果,过程是需要你自己去感受和体会的。”于志刚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保持着积极昂扬的状态。“我解决问题之后会获得一种成就感。生活中总是问题叠着问题,问题有大有小,把问题解决之后我们的努力才会得到认可。”他相信,只要每个人努力做好自己的分内之事,整体局面就会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我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和体会很简单,就是‘小河有水大河满’,虽然我们每一个人都很普通,但如果大家都把自己的潜力充分发挥出来,就一定能把事情都做好。对于一所学校的发展而言,如果每个人都把自己手头的事情干好了,每个学生都发展得非常好,这所学校一定会群星灿烂。每一个人可能都是天空中一颗很不起眼的星星,但是只要你努力了、付出了,别人就会知道:还有这么一颗星星。”尽管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于志刚从不自得自满,始终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2005年晋升教授之后,于志刚认为自己虽然具有一定理论基础,但是实践的积淀远远不够,“就像一个医学教授,你要是连手术台都上不去,那一定是自己的经历结构有问题。”于是,他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多个岗位不断历练和提升自己,此后他担任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得以在更广阔的平台上施展自己的才能和抱负。如果每个人都是天空中的一颗星,那于志刚一定是给人启发、催人奋进的“启明星”。他的人生经历就像一本散发着魅力的经典著作,给予青年学子智慧和力量。于志刚认为,青年学子应该脚踏实地,不要讲大话空话,要有正确对待人生发展和事业成就的心态。“一个学生如果从入校的时候就开始设想一定要找到什么样的工作或者挣到多高的薪水,这只是一个梦想,梦想和现实是很难合拍的。所以,还是要脚踏实地地从自己能做好的事情开始,保证出色完成每一件交到自己手中的任务。”他反对那种“实验”的心态,“如果抱着这种心态,人生就会分成一个又一个实验阶段,最终就会一事无成。应该抱着持之以恒的心态,尽自己的努力把每件事做到最好,这样结果一定不会太差。”他还希望青年学子能够具有宽广的国际化视野。“这一代人如果没有国际化视野并为之而努力具备国际化经历,那么可能既无法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无法为学校、为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于志刚说,年轻人必须具有横向的拓展通道,如果没有跨国的经历和意识,进而培养出相应能力,很容易遇到发展瓶颈。“不管到基层工作,还是在机关工作,一定要具备动手能力,要克服眼高手低的毛病。”于志刚表示,动手意识对于年轻人成长发展同样至关重要,“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要想干好一件事情,首先自己得知道怎么干,问题是绝大部分人恰恰自己动不了手而希望别人在动手。”在学术研究方面,于志刚主张青年学者要树立问题意识,否则所从事的研究就没有意义。“从事社会科学研究,一定要接地气而不能剑走偏锋,不能追求语出惊人。”他说,“研究者必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带着强烈的问题意识,否则永远只能是做文字游戏,永远只能是做小众文化,就算把任务完成了,也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同行能够看懂。我永远都不会做这种研究。” 这样一位在学术道路上颇有造诣的学者,前途看起来一片光明,可却也误入歧途。如果于志刚教授安心做个一流的教授,应不会落如此下场,这双面人生中究竟哪一个才是更真实的他?现在也无人得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