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相撞,一人身亡!最后聊天记录令人痛心……
共 2095字,需浏览 5分钟
·
2021-02-01 20:20
来源:深圳大件事(nandusz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春节将近
大家的饭局是不是也多了起来?
朋友聚餐有时难免喝点小酒
但喝完酒后
你选择什么样的方式回家?
这是一对伴侣的聊天对话
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关心
可没想到的是
这竟是他们最后一次聊天记录
28日凌晨
深圳发生了一起悲剧
事故原因之一就与喝酒有关!
2021年1月28日1时34分许,李某驾车沿松福大道南往北方向行驶至沙井河大桥上时,与陈某骑行的两轮电动车(未戴头盔)发生碰撞。事故导致陈某当场死亡。
事发后,深圳交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人员救助与事故勘查工作。
据了解,事故路段为沙井河大桥,路面平坦、夜间有路灯照明,且设有非机动车道,整体光线及路况都较为良好。
设有非机动车道
夜间照明条件良好
既然路况良好
事故又是如何发生的?
原因之一就在于 醉驾
交警现场对肇事司机李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肇事司机涉嫌醉驾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随后,深圳交警立即对事故双方行驶轨迹展开调查,发现两车先后驶入事发地的时间,仅仅间隔25秒。
视频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而令人痛心的是
事故双方此前都喝了酒!
▼
经初步核查,事发当晚电动车骑行者陈某与朋友聚餐,期间喝了约两罐啤酒。而后约1月28日0时许,陈某骑电动车先行离开,至1时34分于沙井河大桥上发生事故。
从视频中可以见得,事故发生前陈某骑车沿松福大道最左侧行驶,并且未佩戴安全头盔。
据调查,事发当晚肇事司机李某从东莞专程到沙井请客户吃饭,期间喝了四两左右白酒。凌晨1时20分许,李某驾车准备离开,行驶至事发路段发生事故。
醉酒驾驶机动车+酒后骑行电动车
两车相遇,酿成一场悲剧!
酒后驾驶的危害不言而喻
不论是机动车还是电动车
酒后禁驾已成为共识
那么,涉事双方为何在酒后仍驾车上路?
据电动车骑行者陈某的朋友称,当晚散场时,几个朋友都说要帮陈某安排一个住处或者叫车送回家,但是被陈某拒绝了。
而肇事司机李某表示,事故发生的时候确实没有看到前方的电动车。平时应酬之后他都会叫代驾,事发当晚,觉得休息了四个多小时没问题了,就自己开车回东莞。
此时,最让他挂心的是家里的三个孩子。提起家里的孩子,李某几度抹泪。
“我现在就是很对不起家人。”
“我很后悔,我承认我错了。”
目前李某已经被交警拘留
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再多的忏悔也为时已晚
事已至此,我们更应该吸取教训!
▼
醉酒驾驶
不佩戴头盔
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这些都是本该可以避免的风险!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
将交通安全意识根植于心
作为机动车驾驶员
你需要知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之人需要面临的
除了惨重的经济、职场代价
以及更加严厉的法律处罚
还要面临各种高昂的社会成本
在酒精的麻痹下,人的身体、行为皆不受控,酒后驾驶机动车、骑行电动车无异于移动的“定时炸弹”,时时刻刻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更可怕的是何时会爆发、杀伤力有多大,谁都无法预测!
酒精对驾驶人有哪些影响?
☟☟☟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每一位驾驶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交通安全规则
为了自己,也为他人!
作为电动车骑行者
你需要知道
☞ 按道行驶很重要
行人与非机动车要遵守各行其道原则、右侧通行原则以及安全通行原则,在外出行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
☞ 必须做好安全防护
电动车与机动车双方事故中,电动车损伤概率比较大,后果更严重,所以骑行者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骑行者所戴头盔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另外,夜间骑行电动自行车外出,应在安全头盔、车身周围及尾部显眼位置加贴车辆反光贴,穿戴用反光材料制作的衣服。
请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不要让原本可以避免的意外
毁了你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