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年第一瓜!阿里女员工被初中文化男子骗走500多万!开豪车连骗12名女性,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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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7 03:44

导读:谁能想到,阿里巴巴的员工也会遭遇“杀猪盘”!

一个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男子,开奔驰、保时捷豪车当顺风车在杭州阿里巴巴总部附近游荡,故意制造机会接送阿里巴巴的女员工,然后要到微信后进行追求。在阿里巴巴的女员工答应他的女朋友后即实施诈骗......

网传阿里巴巴12名女员工

被滴滴顺风车司机诈骗两千余万元


2月10日,据新浪微博网友爆料,一个初中文化水平男子开滴滴顺风车故意制造机会,追求了12个阿里女员工做女朋友,诈骗钱财共计1940万人民币,102万美元。


据网传案件办理情况图片所述,犯罪嫌疑人使用奥迪、保时捷等车辆在阿里公司附近开滴滴顺风车,接近阿里受骗女员工并添加微信好友后,有目的地展开追求,确立关系后通过资金周转、公司偷税漏税被查等借口,骗取受害人财产共计1940万人民币,102万美元。



真相:男子结识12名女性诈骗四千万

阿里员工被骗五百万


真相到底如何?

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实,发现确实有这个案子,但网传情况与判决书内容并不完全相符。


2017年下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期间,杭州男子结识多名女性并发展恋爱关系,虚构公司资金周转、偷税漏税被查、拖欠工人工资、海外账户内有大量美元等事实,向被害人“借款”,或者诱骗被害人介绍他人兑换美元,之后采取“多借少还”或“拖欠不还”、发送虚假打款截图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陶某、陆某等12名受害人人民币共计4050余万元、美元共计125万余元,归还人民币共计2110余万元、美元共计22万余元,造成被害人损失人民币共计1940余万元,美元共计102万余元。



据红星新闻,2017年9月27日,始终未联系上男朋友的陆某,最终选择了报警。

原来,2017年6、7月,陆某乘坐顺风车认识了杨某锋,2018年2月左右,两人正式确立男女朋友关系。

处在恋爱中的人都是幸福的,其戒备心也是最低的时候。

自从认识了杨某锋后,他就以公司资金周转不了,不断向陆某借款。2017年9月25日,杨某锋又让陆某联系他人兑换美元,之后陆某联系到朋友陈某3,陈某3同意向杨某锋兑换美元。陆某按照杨某锋要求,让陈某3分别将钱打到陆某账号400万元和一个叫李某1银行卡200万元人民币,钱到账后,杨某锋就叫陆某打给他350万,另外50万还了之前陆某帮杨某锋向他人借的钱。

不过,钱都打给了杨某峰,但美元却迟迟未到账,而且自从钱打以后始终联系不上杨某锋。

在等待了两天之后,9月27日,陆某报警称,自己被骗170万,陈某3被骗了660万元(注:根据当时的汇率计算)。

通过警方调查发现,出生于1987年的杨某锋,是河南省尉氏县人,初中文化程度。2019年10月17日,杨某锋在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被抓获归案。2019年10月18日,杨某锋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2日被逮捕。

通过调查发现,其实,被骗的不只是陆某和陈某3。

早在2017年7月,杨某锋通过开滴滴顺风车结识陶某,并与陶某发展成恋爱关系。

确立恋爱关系后,杨某锋就虚构公司资金周转、公司偷税漏税被查、拖欠员工工资,以及海外有美元账户可以兑换美元等事实,从2017年8月至2019年8月期间,不断向陶某借款,骗取陶某人民币共计1151.7547余万元,归还人民币共计596.4208万元;骗取陶某美元共计125.55万元,归还美元共计22.59万元。共计造成陶某损失人民币555.3332万元、美元102.96万元。

在庭审环节,另一受害人高某证实,被骗的陶某是阿里巴巴的员工。

与此同时,在2017年6、7月的时候,另一位在阿里巴巴上班的庞某,也与上述被害人一样,被杨某锋采取上述同样手段,骗取人民币共计15.71万元,及庞某为另一人兑付美元的人民币88万元。经多次催讨,杨某锋才归还庞某人民币共计74.81万元,造成庞某损失人民币共计25.822万元。

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为此,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庭审后认为,杨某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所控罪名成立。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锋为实施诈骗活动,有目的的同时追求多名女性并形成恋爱关系,在获取被害人信任后即骗取钱财,其行为不仅造成被害人的巨大经济损失,还造成了部分被害人的巨大心理创伤,后果严重,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最终,法院判决为:

第一、杨某锋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第二、责令杨某锋退赔违法所得,按比例发还被害人。

附案件详情:


检察机关指出:

1、2017年7月,杨某锋通过开滴滴顺风车结识了陶某(在杭州某互联网公司工作),与陶某发展成恋爱关系后,杨某锋虚构公司资金周转、公司偷税漏税被查、被浙江电视台关押、拖欠员工工资,以及海外有美元账户可以兑换美元等事实,从2017年8月至2019年8月期间,不断向被害人陶某借款,骗取被害人陶某人民币共计1151.7547余万元,归还人民币共计596.4208万元;骗取被害人陶某美元共计125.55万元,归还美元共计22.59万元,造成陶某损失人民币共计555.3332万元、美元共计102.96万元。

2、2017年6、7月,陆某乘坐顺风车认识了杨某锋,2018年2月左右,两人正式确立男女朋友关系。虚构同样事实,从2018年2月至2019年9月期间,不断向被害人陆某借钱,骗取被害人陆某人民币共计1288.92万元,归还人民币共计1117.804万元,造成被害人陆某损失人民币共计171.116万元;骗取通过被害人陆某介绍欲兑换美元的被害人陈某3人民币共计661.788万元,至案发未归还。

3、2018年3月,杨某锋采用上述同样手段结识被害人陈某1并确定恋爱后,虚构同样事实,从2018年3月至2019年8月期间不断向被害人陈某1借钱,骗取被害人陈某1人民币共计147万元,归还人民币共计59.5万元,造成被害人陈某1损失人民币共计87.5万。

4、2017年6、7月份,杨某锋采用上述同样手段结识在杭州某互联网公司上班的庞某后,虚构同样事实,从2017年10月份至2019年8月份期间不断向被害人庞某借款,骗取被害人庞某人民币共计15.71万元,及被害人庞某为武某兑付美元的人民币88万元,杨某锋支付给武某6500美元后即以各种理由拖延,经庞某多次催讨,被告人杨某锋归还被害人庞某人民币共计74.81万元。被害人庞某将武某兑付美元剩余款人民币84.922万元退还至武某账户,造成被害人庞某损失人民币共计25.822万元;

5、2019年4月,杨某锋与被害人范某1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后,杨某锋虚构同样事实,让被害人范某1介绍他人兑换美元,同年10月7日,被害人范某1联系到两个要兑换美元的人,次日其中一名男客户打给被害人范某1人民币共计90万元,另一名女客户打给范某1人民币共计70万元,被害人范某1将上述160万打入杨自锋账户,后女客户未收到兑换的美元,造成被害人范某1损失人民币共计70万元。

6、2019年期间,杨某锋通过朋友认识被害人章某后,为归还债务,虚构自己香港账户内有数百万美元,现需兑换人民币的事实,取得被害人章某信任,于2019年9月4日,从被害人章某处骗取人民币共计177.21万元后,制作虚假的美元转账截图发送给被害人章某,经被害人章某多次催促,杨某锋归还人民币共计72.21万元,造成被害人章某损失人民币共计105万元。

7、2019年9月份,杨某锋为归还债务,采用上述同样手段骗取被害人范某2钱款。2019年9月19日,杨某锋从被害人范某2处骗取人民币共计176.75万元后,制作虚假的美元转账截图发送给被害人范某2,后经被害人范某2多次催促,杨某锋归还人民币共计90万元,造成被害人范某2损失人民币共计86.75万元。

8、2019年年初,杨某锋通过微信认识被害人银某后,为归还债务,2019年9月20日虚构拖欠员工工资、员工欲闹事等事实,以借为名骗取被害人银某人民币5万元,经银多次催讨未归还。

9、2019年期间,杨某锋通过朋友认识被害人韩某后,为归还债务,虚构自己香港账户内有数百万美元,现需兑换人民币的事实,让被害人韩某介绍身边需要兑换美元的朋友,后被害人韩某介绍被害人肖某1、苏某向杨某锋兑换美元。2019年9月24日,杨某锋骗取被害人肖某1人民币71.3万元,骗取被害人苏某人民币20万元后,制作虚假的美元转账截图发送给被害人肖某1、苏某,后归还被害人苏某人民币10万元,造成被害人肖某1损失人民币共计71.3万元,苏某损失人民币共计10万元;

10、2018年年底,被告人杨某锋通过朋友认识被害人方某后,为归还债务,虚构上述同样事实,让被害人方某介绍身边需要兑换美元的朋友,之后被害人方某介绍赵某向杨某锋兑换美元。2019年9月25日、26日,杨某锋骗取被害人赵某人民币共计102.3227万元后,制作虚假的美元转账截图发送给被害人赵某,造成被害人赵某损失人民币共计102.3227万元。

11、2015年期间,杨某锋通过微信认识被害人陈某2后,为归还债务,虚构急付货款的事实,于2019年9月27日骗取被害人陈某2人民币1万元,造成被害人陈某2损失人民币1万元。

综上,杨某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人民币共计4146.7554万元、美元共计125.55万元,归还人民币共计2110.7448万元、美元共计22.59万元,造成被害人损失人民币共计1952.9326万元,美元共计102.96万元。2019年10月17日杨某锋在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幢××单元××室被抓获归案。归案后杨某锋自愿认罪认罚并接受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所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锋自愿认罪认罚并接受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准确,量刑建议幅度合法、适当。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锋为实施诈骗活动,有目的的同时追求多名女性并形成恋爱关系,在获取被害人信任后即骗取钱财,被告人的行为不仅造成被害人的巨大经济损失,还造成了部分被害人的巨大心理创伤,后果严重,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杨某锋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责令被告人杨某锋退赔违法所得,按比例发还被害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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